2025年上半年,这些招标采购新规与你有关!
发布时间:2025-07-11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近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招标采购管理》杂志梳理汇总了2025年上半年国家及地方新出台的招标采购有关政策、法规,供大家参考。
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自2025年4月20日起施行。明确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涉及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应当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同时强调,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排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内容。
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清单要求,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4月1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操作指南》(交办财审〔2025〕24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提出经营性公路可以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要求选择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也可以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投资者投资建设实施。
4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相比2022年版清单,新版清单事项数量由117项缩减到106项,事项下的全国性具体管理措施由486条缩减至469条,地方性管理措施由36条缩减至20条。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该法共九章七十八条,包括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
5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提出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将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交易数据汇聚共享。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5〕22号),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更好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6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包括总则、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附则五章。
1月7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京建发〔2025〕1号),自2025年2月1日起试行。
2月5日,河北省财政厅与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月11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闽发改规〔2025〕2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5〕1号),自2025年2月14日起正式实施。
2月19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5〕2号 ),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2月26日,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3月1日起,政府采购电子合同系统将全面停止上传纸质合同扫描件进行备案的方式,非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均须通过电子合同系统在线起草、签订、备案及存档。
2月26日,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评标专家和统一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5〕2号),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
3月3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新修订的《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版)》(云发改交易监管〔2025〕180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与老版目录相比,2025版调整为8类48项。
3月1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散评标的实施意见(试行)》(京建发〔2025〕67号),明确自2025年5月1日起试行“分散评标”新模式。
3月18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黔发改法规〔2025〕165号)。
3月27日,上海市财政局、江苏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印发《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操作指引》(浙财采监〔2025〕5号),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3月31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施工)(2025年第1版)》。
4月2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版)》和《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版)》(冀建建市〔2025〕2号)。
4月2日,山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购〔2025〕31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4月11日,浙江省住建厅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和《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浙建〔2025〕1号),自2025年5月20日起实施。
4月14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5〕8号),自2025年5月12日起施行。
4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湘发改法规规〔2025〕235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规定凡属于修订后的负面清单内项目,可不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方式实施,但同时属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项目,仍应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凡不属于修订后的负面清单的项目,应当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方式实施。
4月2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21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月8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指南(2025年版)》。
5月9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粤发改法规〔2025〕133号)。
5月20日,浙江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试行)》(浙能源〔2025〕10号),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5月21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粤政数〔2025〕11号),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5月29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针对招标投标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予以细化规范。如明确异常低价警戒线的设置程序和要求,列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8种情形及法律责任,规定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管理系统。
6月18日,山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远程异地评审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晋财购〔2025〕52号)。
6月20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暂行管理办法》(湘财购〔2025〕13 号),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6月30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规〔2025〕3号),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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