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出现两个最高总分怎么办?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那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如果综合得分最高的两名投标人报价还相同该怎么办呢?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也就是说,得分相同就比报价,报价相同则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但如果招标文件没有规定,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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