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中标后被列入“黑名单”还能签合同吗?
中标结果公布之后,中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标人是否还具备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资格?
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因此,供应商如果在规定的截止时点之后被列入的信用记录,也是可以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中标后也能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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