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微信公众号
今日头条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质疑拒收条件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4-05-0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问: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里规定了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等要求,并且声明不满足要求的质疑均不受理,请问此举是否合法?供应商可否投诉此类拒收条件?


答: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以约定的方式减损供应商的法定权利。


供应商能够证明自己以书面形式提出过质疑,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免责声明:
引用内容会标注来源,仅为交流学习,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为商业用途,其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版社所有,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阅读排行榜
多功能竞赛场地建设(二次) 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公告(2024-JY02-W1159)
关于北京火神永创科技有限公司复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多功能竞赛场地建设(二次) 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公告(2024-JY02-W1159)
4
关于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 有限公司复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5
关于北京中丰农和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供应商复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6
宁夏:对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六阶段分级分类检查
7
关于3名评审专家复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8
3199个项目!2025年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公布!
9
知情告知书公告(沙依巴克区克西街杨立侠水产副食经销部)
10
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
标讯
资讯
信用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