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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设置数量可以多于相应的总分值吗?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问:


减分项设置数量多于相应的总分值,这样的评分设置是否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


答:


采购文件中应当科学合理设置评分标准,减分项设置数量多于相应的总分值,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极端情形,属于没有科学合理设置评分标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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