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声明函》3大常见填写错误!避雷指南请收好
发布时间:2025-09-0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做政府项目投标的小伙伴注意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填错可能让你直接失去中标资格!这份文件不仅是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通行证”,更是供应商质疑投诉的“重灾区”。
今天就带大家盘盘填写时最容易踩的3个大坑,建议收藏!
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中有一栏“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需要供应商填写。
❌ 错误:按照企业在市场监管局登记时的所属行业填写,不是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来填写,由此导致填写错误。
✔ 正确:如A公司在市场监管局登记时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但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是工业,此时如果A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批发业”就是错误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前面的所属行业正确填写为“工业”。
在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声明函》需要填写制造商的企业名称。
如A公司是投标供应商,而投标货物是由B、C、D三家公司制造的,此时,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要填写制造商的企业名称,根据投标货物不同,应分别填写B、C、D公司,如果填写A公司就是错误的。
记住:制造商≠投标供应商,千万别搞混!
中小企业划型不是“我觉得”就行。
✔ 正确:工业的小型企业标准是“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如果一个企业从业人员为18人,但营业收入1000万元,仍然属于微型企业而不是小型企业,只有“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两个标准同时达到才是小型企业,否则划入微型企业。
❌ 错误一:有些供应商不能准确理解划型标准,以为只要其中一个标准达到就可以,就会错误地填写为小型企业。
❌ 错误二: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由于填写的企业名称错误,其中的企业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不是制造商的数据而是供应商的数据,进而直接导致划型结果无效。
期待电子投标系统已上线“智能防错”功能:
●自动带入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类别,不需要供应商再次填写,并将系统设置成拒绝供应商修改此栏的所属行业;
●接入官方“中小企业规模自测程序”,一键生成企业类型;
●自动校验制造商名称与投标清单是否一致,不一致系统直接发起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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