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在当前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领域,特许经营模式作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重要方式,发挥着关键作用。国家大力倡导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身特许经营项目,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然而,在实际落地过程中,民营企业的参与情况存在诸多值得关注的现象。在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之际,本数据统计旨在清晰呈现民营企业在特许经营类项目中的参与现状,为后续深入分析及政策优化提供支撑。
以2024年度环卫特许经营项目为例予以说明:
(一)项目数量占比
2024年度开标环卫特许经营项目59个,其中民营企业中标项目28个,占比47%。而在国家发改委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管理平台“PPP项目信息系统”官网显示,截止2024年11月29日,已公开的160个特许经营项目中,共有101个公开了中标信息,民营企业中标项目33个,占已招标项目数量的33%。从这两组数据可以看出,民营企业在特许经营项目中标数量方面虽有一定占比,但整体仍未占据主导地位。
(二)中标金额规模
在28个涉及存量资产转让费及经营权转让费的环卫特许经营项目中,以转让费成交金额统计,民营企业应支付转让费7亿元,占比仅8%。在已公开中标信息的101个项目中,民营企业涉及项目投资额约193亿元,占已招标项目投资额的8.9%。这表明民营企业在参与特许经营项目时,所涉及的项目金额规模相对较小,与国有企业相比,在获取大额项目资源方面存在明显差距。
(一)公用事业和市政工程领域
在所有特许经营项目中,公用事业类和市政工程类项目一直是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主要领域。2024年一季度,公用事业类和市政工程类项目总规模分别为254亿元和206亿元,二者合计占特许经营项目投资规模的61%。但从民营企业参与情况看,在这些领域中,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占比均不高。例如在给排水、公路桥隧等细分领域,主要的特许经营方多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参与相对困难。不过在燃气热力等部分细分领域,民营企业有一定的参与度,如2024年一季度民营资本在燃气热力领域投资额达10亿元。
(二)环保领域
环保行业是民营企业参与度相对较高的特许经营领域之一。在国家发改委入库的特许经营项目中,环保行业入库项目数量排名第二,共33个。民营企业在固废环卫等细分板块较为活跃,2024年一季度民营资本在固废环卫领域投资额达24亿元。像垃圾焚烧发电、城市环卫等项目,由于投资额一般不大,需求长期稳定,且已实现充分市场竞争,民营企业凭借其技术成本优势能够参与其中。
(三)能源领域(以光伏屋顶项目为例)
近年来,屋顶光伏项目发展迅速。但多地曾出现将屋顶资源以“特许经营”形式招标,限制民营企业进入的现象。例如,江苏溧阳曾出现一个18亿元的“天价”屋顶光伏特许经营项目,中标者为当地市属国企。尽管国家能源局已严令叫停屋顶光伏“特许经营”,但部分地方改头换面以“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继续限制民营企业进入,如广东省某县将已开工的“特许经营”项目更名为“有偿使用”。这使得民营企业在能源领域的屋顶光伏项目参与上,面临一定的障碍。
1.政策执行偏差导致参与机会不均等:截止到2024年4月25日,招采停滞的特许经营项目共124个,部分原因是未按政策要求让民营企业参与。如贵州松桃县五个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中标企业均为当地国企,后因与相关政策要求不符而终止。这反映出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未能有效落实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的政策,导致民营企业丧失参与项目的机会。
2.高额成本阻碍民营企业进入:以屋顶光伏“有偿使用”项目为例,安徽某市的一个项目涉及223家政府机构屋顶,总面积约368.43万平方米,预计安装总容量为305.325MWp,有偿使用权起始价为4.4亿元,如此高的费用使得很多中小民营企业望而却步。此外,一些项目还要求支付竞买保证金、履约担保等费用,进一步增加了投资成本,严重制约了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项目的积极性。
通过对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类项目的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可知,尽管国家政策大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但在实际市场中,民营企业在项目数量占比、中标金额规模方面与国有企业存在较大差距。在行业分布上,虽在部分领域有一定参与度,但在一些关键的公用事业和市政工程等领域参与困难。同时,政策执行偏差以及高额成本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民营企业在特许经营项目中的发展。后续需进一步加强政策监督执行,优化项目成本结构,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公平、有利的参与环境,以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特许经营领域的活力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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