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投行贷款项目采购在“充分、公平和平等的机会, 采购的经济性和效率性, 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原则的基础上,采购业务方式更为灵活和务实,敢于采纳招标人合理的诉求及建议,并推出有利于招标项目推进的革新措施。
1.招标文件编制
(1)招标文件框架选用
鉴于亚投行在该储罐EPC项目招标实施阶段尚未形成自有的EPC项目采购标准招标文件文本,常规EPC项目招标仍选用世界银行Plant采购标准招标文件文本开展编制工作。由于项目人员对国际金融组织机构标准文件缺少应用经验,项目招标整体进度推进缓慢。同时,大型LNG储罐工程国内自主实施案例丰富,设计能力、施工技术成熟,境外潜在投标人施工资源、成本不具备竞争力,参与意愿较低。针对上述问题,项目工作人员对国内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亚行贷款标准招标文件、世行Plant采购标准招标文件进行了招标文件框架、招标程序、评标办法、合同文本等多方面内容的对比,经过与亚投行采购专家多次对接商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国内招标文件与国际金融组织标准招标文件章节构架虽然有差异,但是各项内容基本涵盖,招标规则及程序以《亚投行采购指南》为准,针对缺失部分进行增补。
最终,亚投行接受选用国内招标框架开展编制工作。此举是亚投行首次在国内选用九部委标准招标文件框架开展国际招标,充分体现了其在“符合目标”采购原则上的灵活和务实。
(2)合同条款选用
国内EPC合同文本常规选用《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通用条款共24条136款;亚投行EPC合同文本常规选用FIDIC 1999版(银皮书),即《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通用条款共20条166款。经与亚投行交流,对比合同条款内容,发现两者各有优缺点,《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合同通用条款基本能涵盖FIDIC通用条款内容。但是国内合同文本更适应国内建筑工程监管体制,如质检站、监理等相关质量管理法规制度。因此,亚投行同意接受国内九部委的合同文本,未包含内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增加,如亚投行要求履约保证金增加1%~3%用于应对施工环境影响及社会稳定影响。
此项措施是亚投行首次在国内进行EPC国际招标选用九部委标准合同条款,同样体现了其在“符合目标”采购原则上的灵活和务实。
(3)评分办法
该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总评分为100分,其中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40分、投标报价50分。
①商务部分: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内容的设置是在严格按照《亚投行采购指南》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国际和国内市场相关企业的实际情况调研,并结合国内2000年以来LNG工程建设中储罐工程的建设业绩而设置的资质业绩条件,主要包括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等内容。
②技术部分:技术部分依据设计文件、其他类似项目招标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主要包括项目管理、QHSE管理、设计、采购、施工、试开车、测试及培训等内容。
③报价部分: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加权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投标人总价高于或低于基准价的,将扣除相应分值。
评标办法中每一评分项在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中均有详实的、可量化的具体要求。
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经过分别报请当地建委、亚投行审核后,在相应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评标、复评及质疑回复
(1)开评标过程
该项目评标委员会在当地建委指定的评标区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亚投行和当地建委协商一致的评标流程,在当地建委的监督下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亚投行要求,在其批复评标报告前,均属于评标阶段,可以对评标存疑的内容进行确认和纠偏。为确保上报亚投行的评审资料严谨、合规,体现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评标文件进行梳理,对项目经理业绩、施工经理业绩和施工组织机构人员经验共三项的评委打分存在疑问,并由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合向当地监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2)复评过程
当地监管部门组织原评审专家组针对复议申请所涉及事项进行复评,通过评审打分,最终确定评审结果。
(3)质疑及回复
发布授予意向书后,便进入停顿期。在停顿期内,部分投标人质疑“关于初步设计单位是否可参与该项目EPC投标”。招标人组织律师事务所、招标代理机构和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结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经亚投行批准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慎梳理,明确自身意见:
一是截至该项目开评标工作结束,国家未出台关于工程总承包商选择时不允许初步设计单位参与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的限定性法律法规或者相关规定;
二是亚投行提供利益冲突条款中未明确参与项目设计的投标人构成利益冲突;
三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一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因此,认定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没有违反国内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亚投行关于招标利益冲突条款的相关要求。
在大力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和加快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下,亚投行投资国内准商业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未来有望陆续推出。结合某大型LNG储罐EPC项目的招标实践,笔者对亚投行在国内开展国际招标的关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革新措施,希望能为招标人、项目管理咨询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更好地参与亚投行贷款招标项目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作者:来钊宇 李广超
作者单位: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