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优化进口产品审核管理
发布时间:2025-08-2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宁夏财政厅)近日通过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备案管理体系。
“针对以往采购范围界定模糊等问题,我们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与本地实际,明确了采购进口产品的适用边界,详细罗列出可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情形,比如‘国内产品无法满足特定技术要求’‘无法合理商业获取’等情形,避免采购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理解偏差。”宁夏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舒心告诉记者。
同时,宁夏财政厅还完善了进口产品备案机制,明确符合同一预算年度内,已核准同意的同一进口产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科研单位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以及地方高水平医院政府采购进口医疗设备等情形之一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采购项目可直接备案后开展采购活动。这一举措平均缩短采购周期近10天。
为确保采购决策科学合理,新机制还对专家论证流程作了严格规定。当采购单位拟采购进口产品时,必须组织由技术专家与法律专家组成的专业论证团队。专家选取要严格遵循回避原则,杜绝采购单位内部人员及与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参与论证。采购单位要向专家组提供项目背景、采购需求、国内外产品对比分析等详细的资料,专家组依据资料,从技术、经济、法律等多个维度对采购进口产品的必要性、不可替代性进行深入论证,避免因盲目采购进口产品造成资源浪费与财政资金不合理使用。
宁夏还构建全链条审核备案体系,在审核环节,实行多级联动审核机制,采购单位的申请首先由主管预算单位进行初审,从部门整体需求与资金安排的角度进行把关。初审通过后,提交至财政部门进行最终审核,财政部门综合考量政策导向、市场影响等因素,做出审批决定。在备案环节,对已审核通过的采购项目进行详细备案登记,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定期对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采购单位严格按照审核意见进行采购。
舒心表示,此次改革旨在通过持续优化创新,平衡规范与效率。未来将根据市场变化和行业需求动态调整政策流程。鼓励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在合规前提下加强技术合作,促进国产产品与进口产品在竞争中共同发展,为地方经济注入新动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与发展潜力。(记者郑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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