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曝光第二批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本批案例主要包含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和线索移交典型案例两部分内容。
1.××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工程
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该项目未履行公开招标投标程序,而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之规定。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给予××博物馆24245.44元的行政处罚。
2.中建材××限公司石墨矿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监理)评标委员会专家王某违反评标纪律
2024年10月11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监管人员在该项目评标监管过程中发现评标委员会专家王某存在对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暗示、诱导等不正当影响的不良行为情形。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行为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之规定,给予王某扣除信用分20分、暂停参与评标活动六个月的处罚。
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给予项目建设单位35600元的行政处罚、建设单位负责人3560元的行政处罚,施工单位30000元的行政处罚、施工单位负责人3000元的行政处罚。
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存在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给予鸡西市××有限公司5000元的行政处罚。
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存在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给予鸡西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000元的行政处罚。
6.鸡西市××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安装工程
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鸡西市麻山区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小区项目整体立项为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但该项目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安装工程未履行公开招标投标程序,而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之规定。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给予鸡西市麻山区城乡建设和房产服务中心12192.53元、11981.92元、4550.04元的行政处罚。
7.鸡西市(梨树区)××供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
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但该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擅自确定施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之规定。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给予鸡西市梨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2873.68元的行政处罚。
1.将××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工程项目负责人袁某应招未招、通过其他方式确定施工的单位行为作为问题线索移交至纪检监察机关。
2.将鸡西市××小区项目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安装工程项目的负责人王某、尚某应招未招、通过其他方式确定施工的单位行为作为问题线索移交至纪检监察机关。
3.将鸡西市(梨树区)××供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项目项目负责人孙某应招未招的行为作为问题线索移交至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