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3起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根据抚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现将抚州市第四批3起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抚州高新区幸福家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违法分包案
2024年5月,抚州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抚州高新区幸福家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存在涉嫌违法分包问题线索,立即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江西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22年7月中标抚州高新区幸福家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后,于2023年12月将铝合金百叶窗安装工程违法分包给无相关资质的临川区豪美金属制品加工店,同时存在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履职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2024年8月,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规定,抚州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江西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企业处罚款人民币11.99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处罚款共计人民币5万元。
二、宜黄县公创新型建材沥青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规避招标案
2022年6月,抚州正远工程有限公司在中标“宜黄县公创新型建材沥青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后,未对该项目中达到国家规定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暂估价项目(设备采购部分,涉及金额1475.3万元)进行二次招标,而是自行直接采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2024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的规定,宜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抚州正远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人民币7.16万元。
三、乐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五标段转包案
2023年12月,乐安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五标段项目开标,中标价为859万元。2024年12月,乐安县农业农村局接到乐安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五标段涉嫌存在转包的问题举报线索后,立即会同乐安县水利局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开展联合调查。经调查核实,2023年12月,江西玲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了该项目五标段后,将项目标段全部工程转包给魏某个人施工。2025年1月,根据《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项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乐安县水利局对江西玲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人民币5.15万元。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县(区)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提高认识,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创优抚州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树立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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