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所属行业也能主观臆断?采购文件不严谨导致517万项目责令重采!
近期,某地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一则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根据公告内容显示,某单位采购人竟将具有明确技术服务属性的信息技术服务——其所属行业硬生生划入了“其他未列明行业”?事情经过具体如何,让我们一探究竟!
01. 项目背景
投诉人指出,招标文件中将采购内容【涉及监控显示设备、软件服务及数据平台对接等服务】所属行业列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但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 年印发)》,该标的符合 “C16000000 信息技术服务” 定义,行业应归属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由于招标文件划分行业偏差的问题,导致投诉人未能享受中小企业政策,直接影响资格审查结果。
当地财政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认定该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基于上述案例,这里引出一个问题:采购标的行业划分的合规性原则
1.采购人需依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进行标的所属行业的客观划分,避免主观臆断。例如,信息技术服务类项目(如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所属行业应归属“C16000000”,而非 “其他未列明行业”。
2.行业划分直接关联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错误划分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审查无效,甚至引发投诉。
来源丨采云研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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