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多向发力提升政采质效
发布时间:2025-06-0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青岛多向发力提升政采质效
本报讯 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市政府采购合同中小企业占比达到83%。这是青岛市财政局近年来通过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所取得的成效。
为了给经济发展添活力,青岛市财政局通过印发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纳入青岛市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等举措,提高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近年来,全市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采购总规模比例保持在80%以上,其中,2025年一季度中小企业合同占比达到83%。累计为中小企业发放融资贷款金额达6.4亿元。同时,通过实施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举措,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实现绿色采购占同类产品采购额的80%以上。入选全国首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以来,累计确定试点项目98个,总建筑面积达453万平方米,绿色建材采购金额达65亿元。为发挥好消费帮扶作用,充分运用“832平台”,加大对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指导全市预算单位将预留采购份额由10%提高至15%。
为了让经营主体得实惠,青岛市财政局积极构建“1+11+N”全流程信息公开模式。“1”即青岛市政府采购网,“11”即政府采购预算、意向、计划、需求、过程、结果、合同、验收报告、资金支付、绩效评价报告及质疑投诉处理结果11个流程,“N”即N个信息公开指导文件,实现阳光采购。同时,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电子交易“智能化”。首次在山东省内实现胶东五市范围内政府采购多点分散评标和“双莱”一体化发展先行区远程异地评标。搭建“虚拟评标室”,推行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和评审环节采购代理机构等不进评标室的在线服务。
为了推动政采行为规范化,青岛市财政局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项目165个,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家供应商予以行政处罚。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开展采购文件抽查,重点检查未落实采购政策、评审因素设置不合规等15项指标,减少因文件编制引发的争议纠纷。连续3年开展质疑答复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代理机构责任。注重过程控制,紧盯投诉案件,加大争议纠纷调解力度,自2024年以来的投诉案件调解率达50%,行政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建立诚信监管体系,通过印发文件,条目式列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负面行为,切实提高相关主体诚信意识。将纪检监察“四种形态”运用到政府采购监管实践中,设立监管关注、监管提醒、监管约谈、处理处罚“四种形态”。
为了促进政府采购提质效,青岛市财政局积极开展具体业务指导,在近3年间分主体、分批次开展各种形式的政采培训达20余批次,培训各方采购主体达1万余人次。指导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强化全过程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并按照“3年一个周期、每年不低于三分之一”的原则,于2024年完成首个预算部门评价周期工作,实现全市预算部门全覆盖。并与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党支部签订全省政府采购条线“红管家”品牌联创协议,与各区(市)监管部门联动培训,将党建品牌联创、廉政教育与政府采购业务指导相结合。青岛市财政局还与市住建局、市政府采购中心等相关党支部建立长期共建机制,联手解决绿色建材的应用推广、集采品目框架协议采购等相关问题。
(杨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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