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政采:161家企业被罚,围串标高发!
据《中国招标》记者统计,2024年12月,中国政府采购网共发布“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161条。其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大致可以分为4类: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92条,占比约57.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44条,占比约27.3%;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1条,占比约13.1%;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4条(违法转包、擅自终止及变更政府采购合同等),占比约2.4%。
值得关注的是,12月份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占比较高(92条,57.2%)。以下列举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1:多家企业违规出借公司资质给同一企业投标被罚
2024年10月30日,金华市兰溪市财政局接到检察院移交的检察意见书(兰检刑行意〔2024〕104号),建议对兰溪市某尔美保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金华市兰溪市财政局于2024年11月8日开展立案调查。经金华市兰溪市财政局查明,2021年12月—2022年8期间,兰溪市某尔美保洁有限公司多次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公章给浙江某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章某良,由章某良制作投标文件,参与兰溪市香溪镇农村垃圾集中清运服务项目、游埠镇集镇保洁、水域保护与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梅江镇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等的投标活动,构成恶意串通。
2024年10月30日,金华市兰溪市财政局接到检察院移交的检察意见书(兰检刑行意〔2024〕104号),建议对兰溪市某柏金垃圾清运服务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金华市兰溪市财政局于2024年11月8日开展立案调查。经金华市兰溪市财政局查明,2022年2月在游埠镇集镇保洁、水域保护与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活动中,兰溪市某柏金垃圾清运服务部出借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公章)给浙江某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章某良,用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构成恶意串通。
2024年10月30日,金华市兰溪市财政局接到检察院移交的检察意见书(兰检刑行意〔2024〕104号),建议对金华市某环卫市政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金华市兰溪市财政局于2024年11月8日开展立案调查。金华市兰溪市财政局查明,2022年8月在梅江镇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中金华市某环卫市政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李某伟,应浙江某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陈某的请求,出借公司资质为浙江某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提供相应材料和投标联系人,构成恶意串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金华市兰溪市财政局对兰溪市某尔美保洁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48307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兰溪市某柏金垃圾清运服务部处以人民币19497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零六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金华市某环卫市政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3130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零六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设备采购)于2024年9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10月9日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见证过程中系统显示宁夏某泰通达工贸有限公司和中卫市某强商贸有限公司投标人联系电话相同,均为151****3987,据财政局询问笔录,在投标前中卫市某强商贸有限公司法人王某和宁夏某泰通达工贸有限公司宋某涛约定共同投标该项目,且找同一家广告公司制作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并办理投标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分别对宁夏某泰通达工贸有限公司和宁夏中卫市某强商贸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6375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经调查核实,在参与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体外循环设备项目(第三次)采购活动时,重庆某济医药有限公司、 江西某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西某享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之恶意串通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的通知》(渝财规〔2023〕4号)附件1第14条之规定,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分别对重庆某济医药有限公司及江西某享贸易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5950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江西某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5950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05847.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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