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明确,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累计超过5000万元的,省级财政按照实际支付采购金额较2023年同期增量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措施》从6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政策措施,聚焦激发有效需求、培植增长点,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强化财税政策支持方面,包括实施高质量发展激励、继续顶格实施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包括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激励、实施省内银行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激励、实施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贷款财政贴息、实施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加快消费恢复提振方面,包括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发放特色产品消费券、实施二手车销售奖励、实施旅行社入境游激励。推动外贸提质增效方面,包括实施外贸企业进口激励、实施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方面,包括实施地方法人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激励、加大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力度、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推进企业快速成长方面,包括加大“转企升规”激励力度、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实施机器人和无人机等重点产品推广应用激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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