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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子商城升级改版
发布时间:2025-09-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吉林电子商城升级改版

本报讯 吉林省财政厅近日对吉林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进行升级改版,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城交易,强化商品价格管理。旧版电子商城将于11月1日全面关停。

据了解,改版后的电子商城根据预算单位通用类产品采购需求,科学设置商品类目范围。新确定的商品征集范围涵盖机械设备、信息化设备、办公设备、电气设备、通信设备、办公用品、家具和信息数据类无形资产,后续将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对类目及商品范围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吉林省财政厅还优化了电子商城商品价格管控机制,建立标准商品库,设置商品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一律禁止上架,实现商品价格的统一管理和动态监控。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需求,与供应商就交易商品协商议价,但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商品上架价格,否则系统将自动终止超限价交易行为。对尚未纳入标准库的在售商品类目,将通过价格巡检等方式对商品价格进行管控。

吉林省财政厅要求,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负责电子商城供应商入驻审核。各级财政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负责本区划电子商城交易协议和商品上架审核、商品价格管理和违法违规处理等管理事宜。采购人应准确把握和理解政策要求,履行采购主体责任,自主择优选择商品,不得强制要求供应商上架电子商城禁止销售商品。采购人、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电子商城交易规则,不得存在实行差别歧视待遇、拒绝签约或履约、高价销售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财政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应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

吉林省财政厅明确,即日起至10月31日,有意向参与新版电子商城商品销售的供应商,应当尽快完成供应商入驻、协议申请和商品上架工作,旧版电子商城将关闭新协议申请功能。供应商可申请的商品类目范围以新版电子商城后台可选类目及商品为准,不得超范围上架商品。

据悉,下一步,吉林省财政厅将拓宽采购渠道,加快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丰富小额零星采购实施形式,为采购人提供多样、便捷、高效的采购渠道。同时,通过以量换价、以价限采等管理模式,规范采购管理,杜绝异常高价采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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