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8
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修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自《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湘发改法规规〔2024〕958号)(以下简称《导则》)发布后,适配《导则》开发的“机器管招投标”系统于2025年2月27日上线试运行。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析及各方反馈,“机器管招投标”切实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人为干预风险,从技术、机制、管理等层面形成了有效治理合力。为持续完善《导则》的科学性和适用性,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各市场主体反馈建议及已评标项目数据的分析结果对《导则》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在《导则》第十七条后增加以下两款,分别作为第二款、第三款:“当招标项目达到综合评估法2标准规模时,可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招标。
是否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及资格预审具体方法由各省级行政监督部门明确,市州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推行资格预审方式,是否选择资格预审方式由招标人自主决定。资格预审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的公平性和规范性负责。”
二、在《导则》第二十四条后增加以下两款,分别作为第二款、第三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鼓励探索“评定分离”的要求,各行业使用综合评估法1和综合评估法2两种评标办法的项目可以由招标人依法自行选择“评定分离”方式,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规则确定中标人。市州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推行“评定分离”方式,是否选择“评定分离”方式由招标人自主决定。招标人选择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和定标方法,不得临时动议,并将所有必要的定标工作相关资料作为附件上传至交易系统,以完善评标与定标之间的有效衔接。招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组织开展定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相关程序完备后由系统自动生成中标通知书。
适时推行投标人综合实力得分(商务+技术总分)有限数量入围制,具体实施细则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交易中心另行制定。”
三、在《导则》第二十五条第(2)项后增加一句:“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后,报价权重为99%,信用评价得分权重为1%。”
四、在《导则》第二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项目可以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异常低价警戒线为有效报价的综合平均数(算术平均数、中位数、四分位数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10%,具体下浮数值由招标人在区间范围内选择确定。市州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异常低价警戒线在评标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前由交易系统自动计算,并在评标过程中保持不变。投标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不含本数)的,视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该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报价,由交易平台自动密闭性筛选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否决其投标,所有运行结果均在评标报告中公开。”增加《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细则》(本通知附件1)作为《导则》附件5。
五、对《导则》附件1《施工项目评标办法适配表》进行修订,详见本通知附件2,各市州另有从严规定的,例如扩大经评审最低价法适用范围的,从其规定。

附件:1. 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细则
2. 施工项目评标办法适配表(修订)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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