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上海市数据条例》《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高质量数据有效供给,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特制订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需求导向、分类分级、公平公开、安全可控、统一标准、便捷高效为原则,以提高公共数据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核心,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实现“体系完备、量质齐升、价值释放、生态共赢”。开放机制流程更规范。明确开放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编制开放指导目录。修订公共数据开放实施细则,规范开放管理工作流程。开放数据清单更优质。逐步扩大开放范围,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比例,数据更新及时率达100%。打造一批优质的开放数据集。开放平台功能更友好。优化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交互界面,开发智能检索、数据专区、需求反馈等核心功能模块,完善平台运营管理机制。开发利用生态更包容。围绕交通、卫生健康、气象等领域,打造一批深度融合公共数据的典型应用场景,拓展多元化数据开放合作,构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高效协同体系,引领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
二、落实重点任务,完善数据开放管理体系
1.制定年度开放计划和指导目录。市数据局负责制定开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和要求,并配套编制开放指导目录。各区、各部门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本系统内公共数据开放年度计划编制、数据质量提升及应用场景创新等工作。
2.修订公共数据开放实施细则。市数据局负责组织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优化完善开放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统筹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安全有序开放。
3.做好公共数据开放分类分级。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结合我市公共数据应用场景和行业特点,优化完善开放数据的分类分级和动态调整机制。各区、各部门应持续做好有条件开放类数据申请的评估审核工作,有效答复期限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
4.强化开放清单管理与上链同步。各区、各部门做好开放清单与公共数据目录链上的数据目录挂接工作,目录链上开放类型为无条件或有条件开放的,应同步编制开放清单并开放相应数据,确保目录链上标注为开放属性的数据目录100%纳入开放清单。建立健全开放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因业务系统变更等原因引起开放清单调整的,各区、各部门及时做好转为静态数据集、数据归档等工作,并同步调整目录链上数据目录挂接关系。
5.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重点聚焦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行业领域,各区、各部门梳理高容量、高频需求的数据资源,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增加无条件开放数据量。鼓励将尚未开放的公共数据进行脱敏脱密等技术处理或转化成统计指标值后予以开放。试点推动社会数据开放。
6.提升开放数据质量。市数据局负责组织开展开放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完成全市开放数据的质量筛查,重点整治字典缺失、数据容量低、格式错误、重复冗余等高频问题,提高开放数据准确性、完整性,确保数据更新及时率达100%。各区、各部门同步构建开放数据质量常态化监管机制,对数据质量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数据质量持续提升。
7.打造优质的开放数据集。鼓励各区、各部门打造具备高应用价值、高完整性、高时效性的优质数据集,纳入开放平台“明星数据集专区”。建立重点场景开放联动机制,围绕民生关切热点,构建“场景需求-数据供给-应用反馈”双向互动、高效贯通通道,确保高访问量数据集更新及时率达100%。
8.升级迭代开放平台功能。升级开放平台使用界面,提升平台易用性和用户体验度,支持通过关键词、数据标签等多维度精准定位目标字段,提高数据检索的效率和准确性。完善开放平台安全监控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开放数据安全高效流通使用。
9.创新平台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与开放平台的融合应用,提升平台的服务水平和智能化程度。市大数据中心负责推动平台部署AI客服系统,集成政策解读、数据检索、质量反馈等服务场景,实现24小时智能应答。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探索公众需求高频数据“免申即用”的低门槛获取模式。
10.完善开放评估体系。持续完善涵盖开放数据质量、开放目录比例、应用成效等维度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评估结果与资源配置、绩效考核联动机制,形成公共数据开放管理闭环。
11.探索建立开放数据服务机构。探索建立公益普惠的服务机构,延伸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服务功能,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为数据供需对接和应用创新提供有效支撑。
12.构建数据开放活力生态。依托全球数商大会、“数据要素×”大赛等活动,鼓励和引导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积极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激励多方共创,建立价值共创生态体系。
三、聚焦“八大领域”,打造一批开放典型应用
重点推进交通、教育、卫生健康、民生服务、文化旅游、气象服务、城市建设、信用信息等领域数据开放,推动公共数据开放与授权运营协同联动。支持各区、各部门依托数据创新实验室、可信数据空间等方式,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
13.交通领域。市交通委负责有序推动全市停车场信息、公交站点信息等数据开放,强化高时效性数据开放,赋能智慧停车、智慧出行等典型应用场景。
14.教育领域。市教委负责有序推动幼儿园、小学、初中等学校信息数据开放,推进教育领域数据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赋能教育数字化转型。
15.卫生健康领域。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有序推动医疗机构信息、食品安全标准等数据开放,推动卫生健康数据安全合规开发利用,促进医疗数据要素高效流通,支撑医学创新研究和产业发展。
16.民生服务领域。市民政局负责有序推动民生服务领域数据开放,聚焦民生关切,在社区服务等方面积极开展数据应用创新,赋能基层治理。
17.文化旅游领域。市文化旅游局负责有序推动景点信息、实时客流量等数据开放,深化文旅多元融合应用场景建设,助力文旅产业升级。
18.气象服务领域。市气象局负责有序推动气象监测与预报、气象灾害与预警等数据开放,推进气象数据开发利用,赋能防灾减灾、金融、交通等应用场景,推动气象数据跨领域融合应用。
19.城市建设领域。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有序推动房源信息等数据开放,强化数据要素赋能城市治理服务。
20.信用信息领域。各部门有序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相关数据开放。市发改委、市数据局负责研究建立信用信息开放规则和标准,支持将已“双公示”、公开属性为“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纳入开放范围,同步明确开放数据字段和有效期限。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举措
21.加强组织保障。各区、各部门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流程。
22.加强项目管理。强化数据开放与数字化项目预算审核联动制度,各区、各部门应在信息化建设中加强规划和落实公共数据开放,在系统建设验收前完成开放清单编制等工作。
23.加强工作培训。统筹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多方资源,对公共数据开放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座谈会、授课等方式提升数据创新利用能力。
附件:2025年度重点领域公共数据开放指导目录
附件
2025年度重点领域公共数据开放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