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互通(略)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互通立交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略)〕(略)出资 ,招标人为辽宁省(略)(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略)概况
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互通立交位于鞍山市西北端与辽阳市交界、沈海高速公路K(略)+(略).(略)处,距离北侧辽阳县互通3.(略)公里,距离南侧鞍山互通5.(略)公里。互通立交为A型单喇叭主线下穿立交,立交主线长1.(略)公里,5条匝道全长2.(略)公里,连接线长0.(略)公里。互通内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略)体式路基宽度(略)米,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匝道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共设置1处收费站,为鞍山北收费站。该(略)主要包括通信、监控、收费三大(略)。
2.2计划工期
(略)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略)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略)年9月(略)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略)个月。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略)
招标范围包括: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互通(略)收费、通信、监控(略)等交通机电设施的实施、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略)试运行、调试验收、用户培训等)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修保养、(略)运行维护等)。本项目共划(略)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其他要求:根据《关于(略)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略)〕(略)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略)(***)”(略)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略)(以下(略)址:***EpointSSO/login/oauth2lo(略),并(略)。
4.2(略)后,请投标人于(略)年5月(略)日上午8(略)时至(略)年5月(略)日下午(略)时(北京时间,下(略)使用(略)”,明确所投标段,自行(略)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
4.3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售价(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略)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略)至招标代理机构(略),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略)日9时(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略)使用(略)”,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略),并于当日9时(略)至9时(略)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略)(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略)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略)未发生(略)技术性问题的,纸质文件不予开启。
5.4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略)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电子交易相关(略)的(略):(1)***/download/down***?SourceFrom=Ztb&ZtbSoft(略)iaQuCode=(略)&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download/down***?SourceFrom=Ztb&ZtbSoft(略)iaQuCode=(略)&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略)地址:(略)1/gczb/jtgc/scxz/。
5.6(略)量清单制作以及本项目招投标相关问题,投标人可与新点技术支持联系,联系人:(略)。
5.7逾期(略)(或送达)的、未(略)(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8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略)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略)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略)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公告附件在《辽(略)站》(***p>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略)》(***、《辽宁(略)》(***省交通(略)责任公司(略)》(*(略)》(***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略)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略)”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略)”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略)”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略)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略)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略)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交通运输(略)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联 系 人:(略)p>
地址:(略)-(略)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p>
联 系 人:(略)p>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