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投标人私下串通中标6000万元项目!公司原经理一审获刑3年5个月
近日,安远县人民法院对安远旅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经理李福明受贿、串通投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串通投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至2022年,被告人李福明利用担任安远旅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等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7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另在2020年,被告人李福明担任旅发房地产公司副经理负责某地产项目期间,在项目公开招投标过程中,被告人与投标人私下串通,使该投标人实际控制的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6000余万元。

此前,安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安远县纪委县监委组织县城投集团、旅发集团、电商集团、东江水务集团等县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70余人旁听庭审,将庭审现场作为“警示课堂”,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释法。

“我没有正确规范行使手中的权力,非常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违法乱纪之事,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人。希望大家以我为戒。我将改过自新、好好做人,在有生之年努力回报社会。”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李福明忏悔道。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次“零距离”旁听庭审既是一次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课,也是一次深入人心的法治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以案为鉴,严于律己,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全方位履行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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