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划定首批海上休闲船舶航行限制区域
发布时间:2023-10-2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0月18日,深圳海事局在大鹏新区七星湾组织召开深圳东部海上休闲船舶航行限制区域宣贯活动,专题宣贯《深圳海事局关于划定深圳东部海上休闲船舶航行限制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记者从深圳海事局获悉,这是深圳市首次划定海上休闲船舶航行限制区域,将对东部海域航行安全和水上休闲活动产生重要影响。
深圳东部地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不仅是深圳市民青睐的休闲胜地,也日渐成为整个粤港澳大湾区的旅游度假的热门之选。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落地实施以及大鹏半岛旅游产业高速发展,每年乘坐休闲船舶出海观光的游客急速增长,休闲船舶的进出港艘次逐年加大。据统计,近年来大鹏半岛休闲旅游船舶年平均进出港5万余艘次、载客30万人次。同时,深圳东部海域海阔水深,通航条件优越,是我市重要的能源、货物进出港区,盐田港大型集装箱船舶及大鹏湾油气船舶进出频繁,通航环境日趋复杂,船舶航行密集交错也为海上安全带来威胁,人员落水、船舶碰撞等事故时有发生。
深圳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副处长许广岩介绍,为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群众开开心心玩,平平安安回,进一步规范休闲船舶航行秩序,改善深圳东部通航安全和文体娱乐活动条件,助力深圳东部滨海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深圳海事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盐田区人民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等开展休闲船舶航行限制区域研究,综合考虑了休闲旅游船舶专用上下客码头建设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海上交通安全需要等情况,在充分保障休闲船舶经营需求,最大限度保留休闲船舶的航行水域范围的基础上,划定了限制区域范围。
深圳大亚湾海事局副局长洪汇勇表示,《通告》的顺利实施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各休闲船舶运营公司、休闲船舶驾驶员及相关从业人员,作为使用者、执行者和受益者,要充分掌握此次划定航行限制区域的内容和要求,按照相关航行规定驾驶船舶,规范有序航行,共同维护良好通航环境和海上休闲活动秩序。
据悉,《通告》明确了东部海上休闲船舶航行限制区域范围和坐标,对在深圳东部海域从事海上载客旅游、观光、娱乐等活动的休闲船舶提出了具体管控要求,如不得在已经公布的航道、锚地、港区水域、推荐航道等限制水域内活动,不得在离岸超过5海里范围外活动,不得进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划定的用于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水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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