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资格审查出错后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10-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在某物业项目中资格审查阶段,投标人A在“信用中国”查询中有黑名单记录,但因工作人员疏忽未发现,使得A公司通过资格性审查,进入评标阶段,在评标过程中A公司同时通过符合性审查,经过评分后A公司排名第三(总共有4家投标人进入最后的评审环节),且A公司报价不是基准价,也不影响价格得分,资格审查出错不影响中标结果,但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情况,如何处理?
本案例是因工作人员疏忽造成A公司有黑名单记录但是未被发现。但是根据评审结果,A公司虽未被在评标时被认定投标无效,但是A公司没有被列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有3个,也就是说没有影响中标,中标结果有效。不能由于工作人员的过错而让无辜的中标人承担责任。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如果在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但是评标委员会还未解散的情况下,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免责声明:
引用内容会标注来源,仅为交流学习,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为商业用途,其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版社所有,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