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查处36起 天津市交通运输部门重拳整治长期违规异地经营行为
中宏网天津9月14日电 “你公司津AL13**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请配合执法调查。”近日,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在对我市长期异地通行客运车辆常态化核查过程中发现,津AL13**车辆动态监控显示在河北省承德市,该车未开具客运包车标志牌进行运营,执法人员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长期异地经营使得车辆和驾驶员缺乏有效监管,运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长期异地通行客运车辆常态化核查工作。坚持动态监控逐车核查,常态化开展车辆信息“一案双查”,既查车辆违规线索又查企业责任落实,实地入企检查反馈结果,形成执法工作闭环。完善多部门协查联动机制,深化与公安交管、外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联动,利用大数据信息及时分析研判,高效精准布控查缉异地违规车辆。同时,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深入企业开展事前普法帮扶,讲清客运车辆异地违规经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害后果,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把好车辆关和人员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累计查处长期违规异地经营行为36起,对3家客运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罚,向12个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送协查函13件,协查客运车辆20部次。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将常态化开展长期违规异地通行客运车辆核查工作,加强对长期异地经营行为的执法力度,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全力保障旅客道路出行安全(中宏网特约作者王敏报道 图片由主办方提供)
编辑:王敏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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