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管理机制,打造“阳光交易”品牌
近日,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管理机制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09号)。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及纪检监察机关、公安部门、审计部门的联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检查、调查、协查、移送和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各部门既互相协作又互相监督的联动监管工作模式。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管理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共烟台市委关于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的意见》,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效解决了各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协同配合不好,重管理轻监督、重检查轻处理等问题,营造了齐抓共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态势,助力打造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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