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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重点推动大型海陆风光基地建设

3月8日,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通知中强调,加快推动大型海陆风光基地建设。抢抓国家推进大型风光基地建设重大机遇,充分利用我省资源优势,坚持海陆并进,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发展。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聚焦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加快推动省管海域风电场址开发,适时启动国管海域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逐步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

加快建设“环渤海”和“沿黄海”海上光伏基地。以滨州、东营、潍坊、烟台等市近海海域为重点,推动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在具备条件的海域开展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探索“风光同场”海上清洁能源开发模式。

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充分利用滨州、东营、潍坊等市盐碱滩涂地资源,推动风电、光伏、储能等一体化设计、建设与运营,构筑“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带”,助力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造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充分利用枣庄、济宁、泰安、菏泽等市采煤沉陷区土地资源,统筹光伏开发与采煤塌陷地治理,加快资源型地区能源转型发展。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500万千瓦、5700万千瓦以上。

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实施新型储能“百万千瓦”行动计划,加快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探索电化学、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多种技术路线,加快独立共享、新能源配建、火电联合调频等多场景应用,促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坚持储能优先,结合海上风电、海上光伏和陆上清洁能源开发,着力打造“储能+海上新能源”示范带以及鲁北、鲁中和鲁西南新型储能示范区。梯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加快潍坊、泰安二期等项目建设,开工枣庄庄里项目,深化莱芜船厂、五莲街头等前期工作。实施新一轮抽水蓄能站点资源普查,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及时纳入国家选点规划,适时启动开发建设。探索开展风光发电制取绿氢试点。到2025年,新型储能设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左右,抽水蓄能电站在运在建装机达到800万千瓦。

加快推动农村用能变革。积极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统筹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村居民屋顶等不同场景,总结推广德州齐河、临沂沂水等县试点经验,纵深推进70个试点县开发建设工作,形成全国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标杆。深入实施“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工程,坚持“一乡一案”“一村一策”,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打造集用电、炊事、采暖等于一体的农村清洁用能新模式,积极服务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到2025年,全省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打造绿色能源发展示范乡镇100个、示范村居1000个左右。

在《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中,山东能源局要求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推进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能核尽核、能开尽开、能并尽并,开工山能集团渤中G、国家能源半岛南U2等项目,建成国家能源渤中B2、国家电投半岛南U1一期等项目;扎实开展国管海域场址前期工作,适时启动试点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探索海上光伏基地开发。推进海上光伏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技术创新,开工中广核烟台招远HG30、山东发展投威海文登HG32等首批桩基固定式项目;深入推进国电投半岛南3号等漂浮式项目研究论证,创建海上光伏实证基地。深入推进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发展。统筹推进基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全面建成华润东营财金、海化潍坊滨海等纳入首批国家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开工华能滨州沾化、辉阳东营利津等新增国家大型风光基地项目,打造国家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廊道。全面启动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创新采煤塌陷地产业治理新模式,开工济宁时代永福、菏泽中鲁等项目,建成华电肥城、华能嘉祥等项目,打造生态修复、产业融合的“光伏+”基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到2023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7500万千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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