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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10人因存在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或对生产安全负有责任被罚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督撤字〔2023〕119号、建督撤字〔2023〕120号、建督撤字〔2023〕121号、建督撤字〔2023〕122号、建督撤字〔2023〕123号、建督撤字〔2023〕124号、建督撤字〔2023〕125号、建督撤字〔2023〕126号、建督撤字〔2023〕127号、建督罚字〔2023〕82号共10则行政处罚公告,对存在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9人以及对生产安全负有责任的1人作出行政处罚。

  9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被罚
  据建督撤字〔2023〕119号,孙某在某高校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注册在四川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据建督撤字〔2023〕123号,杨某某二在济南某高校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注册在云南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孙某、杨某某二不得再次申请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注册。
  据建督撤字〔2023〕120号,于某在山东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证书注册在陕西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据建督撤字〔2023〕121号,孙某某在某供电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先后注册在某工程设计公司、浙江某科技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于某不得再次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决定撤销孙某某的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据建督撤字〔2023〕122号,杨某某一在成都某地产投资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注册在某设计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对杨某某一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的处理决定。
  据建督撤字〔2023〕124号,任某某在宁阳某单位工作期间,违规将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广东某工程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决定对任某某作出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的处理决定。
  据建督撤字〔2023〕125号,林某某在四川某高校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某工程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据建督撤字〔2023〕126号,周某在辽宁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广东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决定撤销林某某、周某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林某某、周某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据建督撤字〔2023〕127号,王某某作为济宁某公司正式员工(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先后将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在山东、浙江、江苏等地多家公司,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程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属“挂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决定撤销王某某的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1人因对生产安全负有责任被罚
  据建督罚字〔2023〕8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村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文件认定,该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谭某某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履行法定职责,将本人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通过中介机构提供给企业使用,实际并未参与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任何执业活动,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决定给予谭某某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来源:住建部、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