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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招标投标条例》修订在即

8月28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要条款整理如下:


01



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的政策。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闽浙赣皖区域协作等平台,加强省际产业对接合作。


02



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健全隐性壁垒线索发现、认定、处置全流程网上办理机制。优化政府采购,按规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03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制度


出台促进公平竞争相关法规,修订《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歧视性规定和做法。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


04



依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出台《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推广信用承诺和信用评价,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公示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严重失信行为信息,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做到“新官要理旧账”。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原文链接:https://www.fujian.gov.cn/zwgk/ztzl/gjcjgxgg/zc/202308/t20230828_6239111.htm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