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来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位置 返回首页 资讯中心 运城市财政局开展限时清退保证金专项整治工作

运城市财政局开展限时清退保证金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为持续深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力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我局对全市保证金清退工作进行“回头看”,限时清理2023年2月底以前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保证金,做到了应退尽退,为企业赋能降本减负,持续释放营商环境政策效应。 

  一、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印发《运城市财政局关于限时退还违规收取政府采购保证金的通知》(运财购〔2023〕3号)和《关于开展整治“吃拿卡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督查的函》,明确了限时退还保证金的责任主体、清理范围、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 

  二、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在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派出督查组随机走访市直单位和县级财政部门,抽查采购资料,现场辅导重难点问题,纠正不规范文本,未发现应退未退保证金的情况,未收到关于保证金清退情况的举报电话。

  三、开展培训,提高水平。3月份以来,先后举办3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各方采购当事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整治“吃拿卡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在政府采购领域落实落细。

  四、巩固深化,健全机制。突出强化采购人内控机制建设,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树立法治思维意识,确保依法依规组织采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质效,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监管职能,提升监管质效,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政府采购领域违规行为,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走向深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