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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起项目招标文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典型事例曝光

来源:自贡市住建局、建设通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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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贡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典型事例的通告》。
公布的10个项目招标文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典型事例中,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资质、人员资格、业绩、奖项要求等出现频率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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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明确规定: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



2022年8月1日,发改委等13部门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意见》第一方面第三条“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中明确指出:招标文件中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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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重点监督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情形



四川省住建厅2020年11月17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监督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加强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文件的监督。提出要重点监督的内容中第四条为: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情形。通知还对典型情形进行了列举。
其中,上文10个项目的行为典型事例有涉及以下情形列举:

    1. 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2. 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
    3. 设定特定的专利、品牌、厂家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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