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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展交易的项目,应于4月1日/6月1日前完成合同备案

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通


导读

近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加强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备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提出:

  • 凡在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交易的项目,2020年1月1日后签订合同的于2023年4月1日前完成合同备案及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1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应在2023年6月1日前完成合同备案及信息公开工作。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 招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合同报省招管中心备案,并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记合同信息登记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等信息。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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