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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个CA证书、全省通用!就政采数据交换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征求意见

  根据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规划,由湖北省财政厅统一制定全省政府采购数据标准和建设规范,搭建全省统一政府采购数据交换平台。经前期工作调研,湖北省财政厅研究起草了《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交换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目前该省各市州县建立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间相互孤立,数据无法连通,信息孤岛状况突出,导致政府采购各平台间存在信息壁垒,无法实现对全省政府采购业务的统筹统管。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需要注册多个账号,办理不同的CA证书才能参与政府采购,无形中增加了政府采购成本,也增加了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学习负担。若建设全省一体化的政府采购平台,原有资源将造成浪费,平台的开发和运维等服务也将形成垄断,数据标准无法公开,从而又形成新的壁垒。只有从标准规范入手,通过制定统一的规范标准,才能让交易数据在不同的系统和平台之间无障碍流通。
  《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交换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以政府采购数字化为目标,对交易文件、数据交换同步、系统建设规范等方面做出统一规定,以保证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之间实现标准统一,互联互通。通过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建设,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政府采购市场,实现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一个账号、一个CA证书就能参与全省的政府采购。
  具体说来,本次标准体系的制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规范湖北省政府采购的系统的标准规范,为开放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市场提供基础。二是以数字化转型为目标,充分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三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打造一个方便采购代理机构、方便供应商的政府采购信息化体系。
  《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交换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征求意见稿)》包括《湖北省政府采购交易文件数字化规范》《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交换同步规范》《湖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建设规范》和《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客户端建设规范》。
  其中,《湖北省政府采购交易文件数字化规范》包含《第1部分通用规则》《第2部分 政府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数字化规范》《第3部分 政府采购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字化规范》《第4部分 政府采购过程文件数字化规范》《第5部分 框架协议征集方案、征集文件、征集响应文件数字化规范》。《第1部分通用规则》规定了政府采购交易文件的组成、结构化数据的存取、文件的电子签章、响应文件的加密解密等规范。《第2部分 政府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数字化规范》规定了政府采购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的结构化数据结构和制作步骤。《第3部分 政府采购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字化规范》规定了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结构化数据结构和文件的制作步骤。《第4部分 政府采购过程文件数字化规范》规定了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开标过程文件、评审过程文件、询问函、质疑函、采购合同等文件的结构化数据结构和文件制作步骤。《第5部分 框架协议征集方案、征集文件、征集响应文件数字化规范》规定了框架协议采购方案、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和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响应文件的结构化数据结构和制作步骤。
  《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交换同步规范》包含《第1部分 交易系统数据交换同步规范》《第2部分 供应商客户端数据交换同步规范》。《第1部分 交易系统数据交换同步规范》规定了湖北省各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与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交换汇聚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过程。对数据报文的结构和接口的安全性等做了规范性要求。《第2部分 供应商客户端数据交换同步规范》规定了政府采购供应商客户端与省平台之间数据交互的过程,并对来往报文的结构和数据的安全保障等提出要求。
  《湖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建设规范》对湖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功能、安全保障和接入“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交换汇聚平台”的步骤做了规定。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客户端建设规范》对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客户端的功能、安全保障和接入“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交换汇聚平台”的步骤做了规定。


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