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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5方面23项任务49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交易成本

公告内容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5方面23项任务49条具体措施,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措施》重点从破除隐性门槛、规范涉企收费、优化涉企服务、加强公正监管、规范行政权力五个方面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其中,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事项在破除隐性门槛、优化涉企服务方面有所提及。
《措施》明确,要实施招投标常态化监管,取消各地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不得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应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坚决破除各类隐性壁垒,清理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政府要求,在2022年10月底前,推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府采购平台、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实现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与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场监管、税务、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
在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方面,《措施》要求规范保证金收取,完善保证金监管制度,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持续开展应退未退沉淀保证金清退工作。要求建立省、州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举报通道,畅通社会监督,依法处理信访投诉举报,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立“交易诚信”版块,依法依规对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曝光公示,严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原文链接:https://ggzy.yn.gov.cn/#/newsBulletin/newsDetail?guid=af99b36998a845efb18af48ca130bb67&titl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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