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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加大高效能产品采购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

公告内容

11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大力推广高能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设备。

《通知》指出,重点用能产品设备产销数量多、使用范围广、耗能总量大,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提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是推进节能降碳工作的重要举措,既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也有利于制造业提质升级。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有关部署,引导生产者提升技术工艺水平,督促使用者加快淘汰落后设备,鼓励消费者扩大绿色产品消费,经商有关方面,特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

《通知》将有关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划分为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三档,准入水平数值与市场最低能效水平一致,节能水平为不低于现行能效2级,先进水平为不低于能效1级。同时要求,扩大绿色采购产品范围,将节能产品等纳入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识、认证和采信制度。国有企业要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能效管理,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强化采购中的能效约束,积极采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鼓励零售企业、电商平台通过设置产品专区、增加专有标识、发放绿色优惠券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落实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和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优先选用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支持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等提高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应用比例。

为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通知》要求各级节能主管部门严把节能审查关。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新建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以及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其主要用能产品设备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依法依规禁止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生产销售,严厉打击能效水平虚假宣传行为。

在加大政策支持方面,《通知》提出要完善能效标准体系和能效标识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强化能效约束,推动相关产业提质升级。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高能效产品设备及相关零部件制造项目的支持力度。强化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相关企业研发制造高能效产品设备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重点用能产品设备相关产业聚集地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综合运用价格、投资、金融等措施。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以优惠形式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同时落实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和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优先选用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引导和支持企业主动实施技术工艺升级、提升产品能效水平。

上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211/t20221117_1341457_ext.html



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