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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加快完善EPC相关招投标制度规定

公告内容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更新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其中明确深化工程项目全过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EPC)相关的招标投标制度规定,制定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稳妥推进PPP、TOD、REITs等投融资模式。

根据《行动方案》,重庆市将围绕建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的总体目标,集中力量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再升级。到2025年,城市更新提升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走出一条重庆特色的城市更新提升道路。

——生态宜居水平显著提升。区域开发强度、组团规模、人口密度、环境质量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达到1亿平方米,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实现100%,城市住房供应和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优质均衡。

——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市高铁通车及在建里程超过2000公里,开工建设高速公路1000公里、建成1200公里,主城都市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及在建里程达到1000公里,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达到7000公里、山城步道达到900公里,全市5G基站数量达到15万个。

——绿色低碳转型不断深化。绿色低碳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生活方式初步构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以上,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5%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建设市级绿色示范社区100个以上,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市级节水型城市创建率达40%。

——安全韧性能力稳步增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城市防洪排涝、消防、人防、基础设施等方面韧性不断增强,城市内涝积水点基本消除,十万人拥有消防救援站达到0.56个,新建防空地下室6级以上人员掩蔽工程占比不低于7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低于0.025。

——智慧城市特征日益明显。市级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基本建成,“CIM+”应用体系初步构建,市级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达到600所,“智慧医院”达到100家,智能产业补链成群,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智造重镇”“智慧名城”成为响亮名片。

——城市人文魅力不断彰显。城市更加人性化、人文化,更加优美和富有特色,市民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率达到100%,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800平方米,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1.05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覆盖率100%。

展望2035年,重庆“三个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内陆开放高地全面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基本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充分彰显,基本建成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的现代城市。

《行动方案》要求,推进绿色智能建造。坚持建造活动与绿色发展同步,大力推进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和工业化建造。以发展装配式建筑为重点,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推广装配式建筑集成化标准化设计,加快形成标准化、模数化、通用化的部品部件供应体系。推动工业化装修技术应用,发展成品住宅。推进建筑工业化与绿色化融合发展,在绿色建筑中推广成熟装配式技术应用,通过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推动实施绿色建造。加快智能建造发展,深化工程项目全过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持续实施数字化建造试点,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推动智慧基础设施和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建立与大数据智能化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管理体系。

优化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EPC)相关的招标投标制度规定,制定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加大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实施力度,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积极发展设计牵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细则和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才队伍建设。

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科学预测化石能源消耗规模,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严控燃煤发电机组增长速度,淘汰环保、能耗、安全等未达标准的设备,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加强煤炭清洁利用和煤层气综合利用,实现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及结构占比持续下降。开展非化石能源和非碳能源替代方案研究,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因地制宜布局风电场、地热能、农林生物质能发电、光伏发电和水源热泵项目,推广氢燃料、生物柴油、燃料乙醇等替代能源。加强区域协同,推进川渝电网一体化发展,扩大三峡水电站及川黔等地入渝电力规模,构建区域能源协调保障体系。

《行动方案》还要求,统筹要素保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加强资金、资源、资产统筹,扩大资源配置半径,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和资金平衡。市级有关部门要将城市更新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市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市与区县事权划分,分别落实项目筹资责任。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统筹公共预算、政府基金和专项债,以及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支持城市更新提升项目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投融资模式,厘清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个人的边界,依法依规、稳妥推进PPP、TOD、REITs等投融资模式,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居民参与和出资。深挖项目市场化运作空间和商业运营潜力,经营性项目采用市场化方式;准经营性项目优先采用市场化运作,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准公益性项目、公益性项目要创新方式调整投资结构,扩大市场化比例,盘活各类存量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各区县要结合市、区县事权划分,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工作。


原文链接: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fdzdgknr/zcwj/xzxgfwj/202208/t20220809_10988844_wap.html


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