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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动实现工程款支付线上查询、监管

公告内容

近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实现工程款支付线上查询、监管。

《通知》要求扩展公共服务平台支撑。2023年6月30日前,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财政厅,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粤公平”统一服务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数据共享、统一项目赋码、统一服务评价、场地音视频管理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运营保障,优化与信用中国、信用广东、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在线投资审批平台等系统数据联动。推广移动数字证书应用,加快各类涉市场主体使用电子签名、签章、加密、解密场景对接移动数字证书,实现市场主体“一证通办”。积极推行电子保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要全面上线应用电子保函服务,实现电子保函在线办理、在线提交、在线核验、在线申请理赔等服务功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限制或指定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保函(保险)服务机构接入以及提供服务,不得要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重复注册和认证,不得借平台优势、软件开发等便利条件等设置技术壁垒,变相垄断经营和违规收取费用。推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款支付线上查询、监管。

省发展改革委、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强化智慧监管。加快广东省招标投标在线监管平台提升改造,依托“粤公平”采集电子招投标活动全过程数据,推动招标投标系统的开标、评标等环节音视频数据接入监管平台,实现全流程在线监管。建立大数据监管机制,利用智能监测、大数据预警等手段,对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活动进行记录、预警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编制电子招标投标公告和公示信息范本,制定《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广东省电子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同时修订《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等规定。实现招标公告公示、招标文件发布、投标、开标、评标专家抽取、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和变更、文件归档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优先选择具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条件的平台系统开展招标投标交易活动。鼓励支持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进行招标。2022年底前,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此外,《通知》还要求强化部门联动与评估考核,将各地市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情况纳入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重点对各行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覆盖面、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各环节电子化程度、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占比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建立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地市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地市提出整改要求。


原文链接:http://drc.gd.gov.cn/gzyw5618/content/post_4015157.html


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