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来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位置 返回首页 资讯中心 电商平台供应商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探索研究 ——以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为例

电商平台供应商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探索研究 ——以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为例

公告内容

编者按:

国铁集团在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探索实施了供应商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初步探索形成了基于交易数据的电商平台供应商信用管理机制,并对深化拓展电商平台供应商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展开设想。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近年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不断巩固拓展信用体系建设,在铁路运营和建设物资领域持续开展供应商日常和年度信用评价,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净化市场交易环境,惩戒违约失信供应商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伴随采购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电商采购交易规模不断攀升,参与电商采购的供应商数量日渐庞大,以国铁集团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例,该平台2020年6月上线运营,截至2021年底,入驻供应商已超2万家、上架商品超100万种、订单超200万笔,交易金额突破100亿元。面对交易虚拟、违规隐蔽、信息海量的新情况,如何有效识别和防控电商平台供应商信用风险,解决监管幅面广与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实现监管资源的精准配置和高效利用,成为当前采购管理面临的新课题。


电商平台供应商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的初步探索


图片


借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的管理要求,2021年6月,国铁集团在平台探索实施了供应商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交易链信用风险监测指标,全面归集风险信息点,显性化信用画像管理,差异化评价结果运用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初步探索形成了基于交易数据的电商平台供应商信用管理机制。

1.覆盖交易全链条的信用风险指标体系

平台按照价格管理、物流管理、对账管理、质量管理、综合服务管理这五个方面,明确了标价虚高、价格欺诈等价格违规,交付超时、配送不到位等物流违规,结算对账、开票不及时等财务违规,销售质量缺陷或假冒伪劣商品等质量违规,以及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提供虚假资格资质证明、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经营违规共52个信用风险监测指标,并按照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划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三个不良行为等级,按照百分制逐项赋予相应分值权重,形成了电商平台供应商信用风险指标体系(见表1)。

图片

2.线上线下联动的信用风险信息归集机制

按照“制度+科技”的管理模式,在价格信用风险归集方面,依托自主研发的商品价格全网监测系统和采购人价格监督举报机制(“违约我查查”小程序),平台实现了对全部成交订单和上线商品的价格实时监测,价格违规信息系统自动记录;在物流信用风险归集方面,依托物流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对订单物流轨迹、配送时效、签收记录等信息实现了全程追溯和动态预警监测;在经营信用风险归集方面,融合线下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体系,集聚在线客服系统受理的质量举报、售后投诉信息和供应商审核管理系统查证的资格资质问题信息,平台初步实现了对供应商从准入、运营到售后管理的全程监测。

3.动态量化的信用风险显性化管理

充分发挥“公示即监管”机制,平台按照信用风险指标体系,按月开展供应商考核,依据评价总分将供应商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D共四等六级;同时分类、量化展示商户价格保证、物流服务、结算服务、质量保证、综合服务五个分项评价分值,并据此开展全网商户“信用画像”管理和信用等级亮牌公示。此外,平台还按月发布商户价格违规通报,对以超过主流电商平台售价1倍销售商品等严重侵害采购单位权益的供应商予以全面公开,向各采购单位预警提示交易风险,避免由于信用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采购“踩雷”“入坑”情况,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对平台交易的引导作用。

4.差异化的监管策略和违约惩戒措施

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平台按照供应商四等六级信用分类,形成了供应商信用监管措施“四种形态”,即对A类供应商(AAA、AA、A级)在平台首页给予表扬、广告宣传或规范辅导;将B级供应商列为关注对象,对其信用风险事项,加强日常管理和指标监测;将C级供应商列为盯控对象,对其信用风险事项盯控限期整改,并纳入日常经营合规巡查和价格、质量、服务等抽查检查范围;将D级供应商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在各类常规监督检查中列为重点企业,对其违规问题采取临时封店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践行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充分运用交易数据监测分析等技术,并融合线上线下各方监管资源,平台推动电商采购监管由无差别、粗放式向差异化、精准化转变,由被动、治标向主动、治本提升,初步建立健全了事前预警防范、事中监测管控、事后信用惩戒的全链条监管模式,有力促进了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维护了电商平台诚信、清朗的交易环境。


深化拓展电商平台供应商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的设想


图片


2022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围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出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全面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充分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等的一系列举措。该意见的出台,对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供应商监管效能提供了新的契机,指明了新的方向。

下一步,平台将继续深化供应商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开放合作、数字赋能,以实现精准监管、高效监管、智慧监管为目标,加大平台外部涉企信用信息归集统筹,强化数据资源智能化分析利用,深化信用风险评价结果运用,不断巩固拓展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探索试点跨场景、跨业务、跨部门联合监管,健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全方位、智能化供应商监管体系,实现监管对诚实守信者“无事不扰”,对违规失信者“无处不在”。

1.加大平台外部涉企信用信息统筹,拓展数据归集广度

加强与国家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深化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的数据交互,将行政处罚、异常经营名录、严重失信名单、产品质量抽查检查、失信被执行人等涉企通用型信用风险信息,以及食品安全、特种防护、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领域信用风险信息纳入平台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探索与第三方商业数据服务机构合作(如天眼查等),聚焦价格、质量、经营等方面风险突出和信用评级较低的供应商,从关联企业、股权关系、实际控制人等方面开展延伸筛查和穿透调查,防范供应商以“换马甲”等手段规避信用惩戒。

2.强化数据资源智能化分析利用,提升风险识别精度

加强对平台各项信用风险监测信息的集成管理,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对平台内部和外部归集的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汇聚整合、关联分析和数据挖掘,依托平台管理系统进行自动分类,结果记于相应企业名下,按月动态更新,形成“一企一档”的信用档案管理机制,实现对供应商信用状况的整体画像和全景展现;加强对供应商交易行为和经营态势的分析感知,注重将平台日常监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高风险行为特征(如异常注册、异常变更、异常交易,投诉举报、价格违规异常增长等)转化为监测指标,实施触发式监管,实现平台监管力量的精准匹配和对供应商信用风险识别的“精确制导”。

3.深化信用风险评价结果综合运用,增强平台监管力度

深化信用风险评价结果在平台内部和外部的跨场景、跨业务、跨部门应用。在平台内部,将供应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作为确定合作等级、履约担保数额,以及审核经营业务拓展、参与集中竞价交易、营销广告发布等的重要参考;在平台外部,探索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由电商采购领域,向物资招标、非招标采购、资产经营开发、通用服务采购、资产招商经营等全业务领域拓展,开展信用联合监管和经营跨界惩戒,逐步健全完善国铁集团统一供应商“大信用”管理机制,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共享共用。




作者:梁  岩

作者单位: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