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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治理招投标领域27项违法违规行为 新乡提供了样板

公告内容

日前,据今日公共资源信息网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新乡市集中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并公开发布《新乡市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人员,集中查处和打击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各类招标投标领域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还进一步提出治理重点,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交易平台管理及其它六个方面的27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以下为《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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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乡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新发改公管〔2022〕301号)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针对2021年11月份封丘县赵岗镇戚城中学营养餐舆情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二、起草过程
对标全国一流城市创优营商环境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发改委公管办起草了《关于印发新乡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经征求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意见后于7月29日正式印发。该文件自8月1日起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治理范围。新乡市行政区域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新公管〔2020〕5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二)治理重点。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交易平台管理及其它六个方面的27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三)建立工作机制。成立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市公管委办公室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行政监督部门及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指导协调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会议,定期调度,动态协调,汇总自查整改和随机抽查情况,总结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市直各行政监督部门(财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利)负责本行业专项治理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及市本级项目的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经发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县级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行业内各项治理任务落实。各级公安部门负责对移送的线索进行研判和核查,打击查处串通投标违法犯罪案件工作。
(四)时间及步骤安排。专项治理行动从2022年8月份开始,到2022年11月底结束,分为全面自查、随机抽查、重点核查、全面总结四个阶段。


来源: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今日公资交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