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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拟推进监理招标评定分离,构建新型评标机制

公告内容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开征求关于促进工程监理依法履职推动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规范监理招投标管理、鼓励监理服务多元化、规范项目监理人员执业管理等具体措施。

《征求意见稿》要求规范监理招投标管理。推进监理招标评定分离,构建以履行工程质量安全法定监理职责所需费用定位为不竞争基本价,以监理单位的技术服务能力、市场信用水平、既往工程业绩等作为主要指标的评标机制。推动市场形成价格机制,遏制恶意低价中标。建设单位按规定派出代表参加评标,属于评定分离范围的项目,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择优确定中标监理单位。
据悉,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推动了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的社会化、专业化,为有效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当前,工程监理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段,为更好地促进工程监理依法履职,有效发挥监理在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中的管控作用,推动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省住建厅特制定该《征求意见稿》共16项措施。
《征求意见稿》鼓励监理服务多元化。从2022年7 月1日起,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规定的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项目外,其余项目不再强制实行监理。支持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对非强制监理项目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支持大型监理企业积极向全资质(资信)、一体化的全过程咨询模式转型,拓展能力不足的监理企业采取跨行业、跨地域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支持监理企业接受保险机构的委托,开展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项目施工过程风险分析评估、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
《征求意见稿》提出规范项目监理人员执业管理。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委派监理人员履行监理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配备总监代表后,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担任不超过三项非异地工程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主要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的变更,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须经项目所在区域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期内,项目监理人员变动更换的比例不得超过项目监理机构总人数的50%,且变动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严格监管执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监理与建设、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劳务单位以及租赁单位等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同体监理”、出借出卖企业资质的“挂靠监理”以及项目监理人员只签字不到岗履职的“签字监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廉洁纪律的,经查实将对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包括暂停执业、注销其监理岗位证书、终身不得执业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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