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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公告内容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去年以来,由于受疫情影响,企业发展遇到一些困难,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文就如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举措和政策完善建议。

 

一、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规范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工作的深入,如何发挥其政策功能来支持企业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显得更为重要,要在注重政府采购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向覆盖公共服务领域,引领产业发展转变。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的采购,将政府“购买服务”向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领域拓展,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增强企业转方式、调结构的自觉性。

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选择

一是实施财政性资金优先安排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策略。各单位和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按照创新产品目录编制采购预算,优先安排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财政部门在部门预算审批过程中,在采购项目支出已确定的情况下,应当优先安排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预算。对未编报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或不按预算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可视情况拒付采购资金。

二是引导高新、环保节能产业发展,扩大公共服务领域采购范围。把企业生产的高新、环保节能产品列入《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对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所需的大宗化、规模化、标准化的物资采购,凡是中小企业产品能够满足需要的,首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并集中批量谈判确定价格,分批次签订合同。

三是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在联合的范围内各自承担相应的义务,获取相应的利益。支持大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选择适当的项目向中小企业分包。对大企业提出的分包计划进行审查并作出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份额的20%转包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也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形式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从整体上提高竞争力。

四是签订《政府采购意向书》,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企业生产的并在本行业具有领先地位的创新产品、名牌产品、环保节能产品等,在企业保证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前提下,对其产品实行首购。

五是改进投标企业的评审机制和评标标准。在制订招标文件时,详细载明采购项目对高新、自主创新和环保节能产业的要求,在评标及评价标准的把握上,实行价格、技术总分值加分的倾斜政策,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加分条款,给予5~8分的加分。积极推介企业创新节能和名牌产品,对节能减排技术与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产品以及名牌产品积极宣传推介,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是政府采购与支持扩大就业相结合。根据投标企业安排劳动力就业和吸收劳务人员人数的多少,给予1~5分加分。

七是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为提高企业的履约和融资能力,符合试点银行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的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向银行办理融资业务,银行据此为中标企业提供相应额度的贷款。企业履约后,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项目结算资金直接支付到中标企业在贷款银行设立的账户。

三、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几点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制度。在《政府采购法》的框架下,各地在制订有关政府采购制度时,应把如何发挥政策功能作为重要内容,利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购买公共服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逐步建立健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相关制度。

二是发挥行政主管部门作用,鼓励部门组织集中采购。如建议旅游部门组织对酒店、饭店使用的纺织品、易耗品、原材料等开展集中采购;商务部门组织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团购,优先使用中小企业产品,发挥规模优势。对于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增幅较大的,可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三是引导扩大企业投资和人才聚集。对参加政府采购的域外投标商,包括规划设计院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设有分支机构的,评标时给予适当加分,从而实现既增加当地税收收入,又起到吸引高层次人才聚集的作用。

四是提高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要发展,政府采购的政策扶持仅仅是“外力”推动,真正提高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必须依靠自身能力的提高,也就是“内力”主导。要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建立健全高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制订企业人才培训计划,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 

 


作者:李    侃

作者单位: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