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来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位置 返回首页 资讯中心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能参加政府采购吗?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能参加政府采购吗?

公告内容

1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能参加政府采购吗?


答:应该限制或者禁止。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2


没有中标的供应商可以申请参与验收吗?


答:如果采购人邀请的话可以。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


三家投标人报名时留的是一个联系人应该如何处理?


答:这种情形属于“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应当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


如何理解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与预算什么关系?


答:最高限价是在预算金额之内设定一个价格,是低于预算金额的。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 

来源: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