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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2021年613条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病灶”在哪儿?

公告内容

□文/彭淑荣

近日,《中国招标》记者对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了统计。2021年,共发布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613条,较2020年的505条增加了108条。失信行为可大致分为七类,包括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串标围标、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不同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代理机构违规行为和虚假投诉等其他失信行为。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串通投标行为两类占比共达88.9%。此外,数家供应商在本年度多次违规,甚至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出现多种违规行为。
2021年这些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何分布,具体都有哪些表现?记者对此进行了分类梳理。


第一类: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有275条,占比约44.9%。

根据2021年9月1日兴山县教育局移送的关于宜昌市蓝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兴山县学校体育音乐器材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编号:XSZ0987-202101-01H(2) )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问题线索函,兴山县财政局依法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显示,第54项电子钢琴“★”号条款:演奏性能1(黑键上宽;琴键间隙;白键下沉深度;同一台琴上白键下沉偏差;黑键高度),演奏性能2(下降负荷;同一台琴上偏差;踩下弱音踏板,以同等力度弹奏琴键,声压级降低)有明确的技术标准和参数要求。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采购人兴山县教育局和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其他单位提交的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兴山县教育局对此予以了核实。经核实,兴山县教育局发现其他单位提供的该采购项目电子钢琴艾茉森VP-133GH检测报告与当事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配合核实过程中提供的电子钢琴艾茉森VP-133GH检测报告存在部分数据不一致的现象。兴山县教育局致函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该单位提供了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钢琴艾茉森VP-133GH检测报告佐证材料。经对比,在该检测报告出具单位、出具日期、编号一致的情况下,当事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与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提供的检测报告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一二小项、第六项、第八项一二小项、第十四项数据不一致。2021年11月23日,兴山县财政局对当事人作出处罚:1.处以采购金额(75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3750元;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重庆中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在参加“荣昌区人民医院洗涤业务外包项目采购(二次采购)”投标时,为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洗涤场所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要求及“物理隔离屏障”的评审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作出无差异响应及承诺,并提供了洗涤场所照片及购买洗涤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经调查询问,查明该公司的洗涤场所实际不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及招标文件关于“物理隔离屏障”的要求;同时其提供的购买洗涤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虚假的。该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021年11月22日,该公司被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罚款6299.3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依法对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所需2021年冷补沥青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重庆市羽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提供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津)环准〔2020〕19号报批公司并非该公司;重庆汪弘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提供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津)环准〔2019〕16号报批公司并非该公司;重庆迈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提供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津)环准〔2020〕6号报批公司并非该公司。2021年10月27日,上述三家公司均被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处以95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北京城乡中昊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怀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擎屹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参加“中国科学院行政管理局孚王府中路二、三进院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施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GG3200484B)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2021年10月21日,上述三家公司分别被财政部罚款19万余元。
2018年5月8日,宁夏润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润恒”)在参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含肿瘤、心脑、口腔)卫生保洁、电梯导乘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322.9万元)”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作为投标供应商提供了52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018年6月25日,该项目采购人举报宁夏润恒提供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涉嫌虚假,随即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开始调查取证,至2021年3月将宁夏润恒查获。2021年7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向宁夏润恒送达宁财(采)告知〔2021〕13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宁夏润恒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书面的陈述、申辩并提出听证申请。2021年7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依法组织了听证会。2021年8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财罚〔2021〕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宁夏润恒的违法行为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并导致该项目废标。最终,对宁夏润恒罚款532290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021年6月25日,兰州超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0zfcg00300(TC209304Q)]第三包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团队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涉部分人员的社保信息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存在不对应的情形。2021年7月26日,兰州超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情况说明,承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的社保证明材料。2021年8月11日,甘肃省财政厅对兰州超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处以13824元的罚款(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禁止其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川古丽娜棉纺制品有限公司在参加“岳池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告。同时,利用其已有的成都市恒达纺织品有限公司、成都美尔达服饰有限公司资料和其他伪造的检测报告等制作投标文件先后参与岳池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的两次招标,在未告知成都市恒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和成都美尔达服饰有限公司相关情况下指派本公司员工作为上述两家公司“授权代表”参与投标谋求中标。2021年7月20日,四川古丽娜棉纺制品有限公司被岳池县财政局罚款人民币2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重庆卫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19年7月23日参与“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过程中,为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安保人员(4分):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满足6人及以上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的评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将曹某、弓某某、郑某、弓某作为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并提供了上述人员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但经调查核实,在参与改项目投标时,曹某等4人并非重庆卫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2021年7月14日,重庆市财政局对重庆卫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94797.63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江西丁江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参加长寿区人民医院医疗用水供水供应系统采购(长公资采〔2021〕1010号)。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投标文件所提供的ISO13485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涉嫌造假。通过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平台,江西丁江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广州美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其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5月18日,而该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5月18日,并且证书编号不一致。在调查过程中,该公司积极配合,且书面发函说明情况,承认投标文件出现虚假材料。2021年6月15日,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对该公司处以19095元的罚款(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类:串标围标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串标围标情形共220条,占比约35.9%。

在租赁宁洛高速滁州段户外高炮广告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cg202109-214)投标中,滁州市飞天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明光恒信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被认定为串通投标。2021年11月12日,上述两公司均被明光市财政局罚款2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泸州市南岸万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恶意串通,表现为:2018年,在参加泸州市环境卫生所车辆附属设施零部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包含两个包)(项目编号:5105012018000392)过程中,取得泸州市江阳区冠信商贸有限公司有关材料,同时以泸州市江阳区冠信商贸有限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泸州市南岸万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标。2019年,在参加泸州市环境卫生所车辆附属设施零部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包含两个包)(项目编号:5105012019000332)过程中,取得泸州市三山经贸有限公司有关材料,同时以泸州市三山经贸有限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泸州市南岸万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泸州市江阳区冠信商贸有限公司、泸州市三山经贸有限公司分别“借用资质”给泸州市南岸万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并且委托泸州市南岸万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与涉案项目投标。
上述三公司均被认定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恶意串通行为。2021年9月27日,泸州市江阳区冠信商贸有限公司被泸州市财政局处以涉案项目2个包的累计采购金额(110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5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泸州市三山经贸有限公司被泸州市财政局处以涉案项目2个包的累计采购金额(170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8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泸州市南岸万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被泸州市财政局处以2018年涉案项目采购金额(110万元)千分之七的罚款,即77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2019年涉案项目采购金额(170万元)千分之七的罚款,即119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合并后处以罚款196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江西厚德医药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8日、2016年7月22日参加了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赣州市医疗急救中心采购急救医疗设备等项目(项目编号:JXTC2016-GZ-G015、JXTC2016-GZ-G027)的采购活动,经赣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和根据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李某借用江西厚德医药有限公司、南昌星驰贸易有限公司和江西义昌耀商贸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资质参与投标,上述三家公司投标文件制作、现场投标均由犯罪嫌疑人李某安排,部分投标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李某安排打入,并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及约定支付报酬。2021年9月17日,上述三家公司均被赣州市财政局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1358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江苏花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三毛教仪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和江苏万航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参加了《海原县第三中学“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应用示范校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活动,在评委会现场对保证金入账明细审核中,发现江苏花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三毛教仪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保证金缴纳子账户为同一账号,涉嫌串标,当场废标。2021年7月1日,海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此项目的串标行为介入调查,调取了相关人员材料和公司资金流记录,认定上述三家公司串标围标。2021年8月25日,江苏花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三毛教仪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被海原县财政局罚款7375元,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江苏万航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被海原县财政局罚款14750元,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
在2021年6月30日开标的大庆市人民医院高档彩超及OCT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ZC20210391)第二标段中,杭州中实永惠医疗器械商行与大庆市德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投标MAC地址相同,大庆市德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杭州中实永惠医疗器械商行投标MAC地址相同,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情形,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2021年8月18日,杭州中实永惠医疗器械商行被大庆市财政局处以采购金额(240万)千分之五即人民币120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21年8月26日,大庆市德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被大庆市财政局罚款12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郴州宏致实业发展总公司与九江地质工程勘察院在参与《汶川县“8.20”灾后重建-汶川县水磨镇黄家坪村1组吊坡滑坡治理工程》(项目编号:5132212020000085)项目中委托相同的人办理磋商事宜。经立案调查,上述两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之规定,并有上述两单位响应文件中报名登记表、介绍信、供应商签到表、磋商记录表、最终报价表和调查笔录为证。2021年8月10日,两公司均被汶川县财政局处以2728.44元罚款(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深圳市安捷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捷康”)、深圳市鼎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创”)参加了由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移动护理硬件设备采购(重新招标)”项目(项目编号:SZZZ2018-A0059)的政府采购活动。经核实,安捷康投标文件“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部分的内容与鼎创投标文件“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部分的内容存在大篇幅的非正常一致,安捷康、鼎创虽然解释称出现非正常一致是因为参考了同一网页的内容,并提供了相关的网页打印件,但经专家论证以及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司法鉴定意见均认为安捷康提供的网页打印件显示的发布时间不属实,其实际发布时间在项目开标之后,因此两家公司的解释不成立。鼎创与安捷康的上述行为被认定属于“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行为,2021年7月13日,两公司均被深圳市财政局罚款人民币58875元并取消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资格。
江西澜矽斐贸易有限公司参加2021年3月2日在孝感市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孝感市孝南区妇幼保健院DR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GXNZTB-2020-135,预算金额138万元)采购活动中,被查出投标文件与南昌青希意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2021年6月18日,两公司皆被孝南区财政局处以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东坡区富贵鲜花服务店通过借用其他公司资质围标成为了“眉山市殡仪馆殡仪鲜花布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4012018000440,预算金额290万元)的成交供应商,同时涉事的还有东坡区善缘花业服务部、眉山市德祥殡葬礼仪服务有限公司、眉山市金音礼仪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2月24日,上述公司均被眉山市财政局处以18000元的罚款(采购金额千分之十),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类: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形有101条,占比约16.5%。

在2021年6月25日开展的哈尔滨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_空调、排风、吊扇(项目编号:HC〔2021〕1009,预算金额17.4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中,按照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经谈判小组评审后,黑龙江省宇梵科技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7月15日,该公司以“1.由于空调制作材料临时上涨,符合参数的品牌型号停产无货,再次生产时间不确定;2.参与此次采购投标活动前,由于我司没有踏勘现场,导致后续现场测量涉及到的产品使用面积及辅料相关报价超出中标价格,使我公司利益受损”为由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弃标函,放弃此项目中标资格,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同年7月20日,该公司又参加了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_教师办公桌椅、新建学生公寓多功能学生床(项目编号:HC〔2021〕0722第二包,采购金额33.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经谈判小组评审后,该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同日,该公司以“1.因项目负责人已有项目并一直在外地跟进、暂时不能回到本地,导致项目无法进行;2.由于人员紧张等自身原因”为由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弃标函,放弃此项目中标资格,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11月18日,该公司两次违规行为被哈尔滨市财政局同时处罚,分别为:1.处以采购金额(17.4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处罚金额人民币870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处以采购金额(33.6万元)千分之六的罚款,处罚金额人民币2016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在2021年6月3日开展的“哈尔滨学院_四号教学楼团委改造工程及欧亚C7号楼维修改造项目”(HC〔2021〕0433)政府采购活动中,经磋商黑龙江全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6月8日,该公司以“疫情期间项目招标期间无法踏查现场、疫情期间材料人工价格涨幅过大”为由递交弃标函。经核实,疫情防控于2021年3月1日起复工复产,经与采购单位确认,该公司未提出踏查现场要求,该公司行为属于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10月13日,该公司被哈尔滨市财政局罚款3093元,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021年6月21日,武汉君凌四海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参加了荆州市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代理的“沙市教育一体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C-2021033)采购活动。2021年7月5日,荆州市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向该公司发放中标通知书。2021年7月15日,该公司向代理机构及采购人递交《中标放弃函》,以“经与所投一体机产品制造商确认后被告知,目前市场上显示面板、芯片存在供应链缺货并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情况,根据招标文件对供货期的要求以及我司重新对成本的评估,我公司确认无法履行此次项目的相关事宜”为由放弃了该项目中标资格。2021年7月27日,该公司对于放弃中标资格一事作出补充说明,称其推拉绿板的得分在评分环节中应属于无效得分,因此不满足第一中标人资格。此后,该公司一直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9月13日,沙市区财政局对该公司处以18749.95元的罚款(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据哈尔滨师范大学(采购人)反映,哈尔滨网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学院电脑等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2020〕6575)的采购活动中,通过网上竞价的采购方式,被确定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17.289万元。成交结果产生后,哈尔滨网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成本计算错误、达不到供货要求为由向采购人递交了《弃标声明》,放弃了该项目的成交资格。经核实,此行为属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4月22日,该公司被黑龙江省财政局处罚金额人民币1728.9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据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采购人)反映,大兴安岭千乙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在2020年10月29日参加的由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组织的大兴安岭地区自驾游营地驿站标识牌建设项目(项目编号:DQGDLYJ[2020]0001)政府采购活动中,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6.8万元,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5.2万元,成交结果产生后,该公司以疫情期间供货厂家无法生产材料为由,向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采购人)、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提出弃标,2021年1月18日,该公司被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处罚金额为人民币3840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四类: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有5条。

成都爱上投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参加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实施的“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2020教学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该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7月19日,该公司被屏山县财政局罚款人民币1466.07元(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017年9月29日,柳州市交通学校委托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物流服务与管理示范特色专业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ZG17-504)进行公开招标。广西文程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擅自中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供货义务,2021年3月30日,该公司被柳州市财政局处以19949.34元的罚款(采购金额3989868元千分之五),罚款上缴市国库。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福州市财政局收到采购人反映并经查实,福州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福州滨海实验学校2020年物业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100]KMJ[GK]2020002)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2021年2月24日,福州市财政局对其处以5294.78元人民币罚款(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安徽省财政厅在“安徽医科大学2019年学科科研设备购置—口腔医学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F2018-05-0219)第13包“高速冷冻离心机等”监督检查过程中查明,安徽远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2020年12月30日,安徽省财政厅对其处罚款2776.1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五类: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的不同公司负责人系同一人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的不同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有7条。

苍溪县经果苗木绿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经果”)于2020年1月7日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参与《北碚区金刀峡镇苗木采购项目》(项目号:19A0324)的投标。与四川果观现代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观”)、苍溪县宜民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宜民”)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经查询,1.经果法人代表赵小虎同时担任果观、宜民两家公司的股东和高管;果观法人代表欧艳琼同时担任经果的股东和高管。2.三家公司在投标过程中都没有以公司名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属虚假材料;3.三家公司招标文件均是由经果法人代表赵小虎制作。4.果观、宜民两家公司的单位账户由经果法人代表赵小虎实际控制,由赵小虎分别从该两家公司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5.果观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赵文琪”的签字是经果法人代表赵小虎的笔迹。
2020年4月1日,经果又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参与《胜天湖村2020年精品果园项目》(项目号:19A0351)的投标,再次出现与上述案件相似的违规情形。2021年9月24日,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传两条对经果的处罚记录,分别为:1.对经果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51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对经果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计109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成都丰益科技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欣欣丰益科技有限公司在参与2021年3月22日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采购项目黑水县2021年马铃薯种子、农膜肥料、网围栏、特色水果苗木等农业生产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农膜肥料(采购编号:5132282021000061)时,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情况。2021年7月9日,上述两公司均被黑水县财政局罚款7050元(采购金额141万元的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泸州光华汽贸有限公司在参加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越野车采购询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5012019000602)采购活动中,存在与泸州松明汽贸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下,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2021年3月22日,两公司均被泸州市财政局处以罚款12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西宁万丰特色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参加壤塘县《2020年壤塘县脱贫攻坚茸木达乡黑青稞种植产业发展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中以同一法定代表人马某某名下登记的“西宁万丰特色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青海高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该采购项目投标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2021年1月4日,西宁万丰特色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壤塘县财政局处罚款150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六类:采购代理机构违规失信行为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采购代理机构违规失信行为有10条。

2021年7月22日,长沙市财政局收到长沙市审计局移送的《长沙市审计局关于招标代理公司违规索取中标服务费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长审移〔2021〕18号),反映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两公司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违规索取中标服务费。经查明,上述两公司确存在“在采购过程中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此外,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还存在将政府采购名录资格出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2021年11月4日,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长沙市财政局罚款2万元,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长沙市财政局罚款2万元。
广西云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柳州市民政局委托组织了柳州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货物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0-J1-000453-GXYD)的竞争性谈判活动。经查明,该公司在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产品清单和商务要求。2021年9月29日,该公司被柳州市财政局处以5万元的罚款,两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经立案调查,四川必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栗子村、万涡村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屏山县锦屏镇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观音村、椒园村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先锋村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屏山县大乘镇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屏山县新安镇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屏山县新安镇新民村、联合村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七个政府采购项目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2021年7月19日,屏山县财政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在两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2021年4月9日,青海德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跃”)代理了“同仁市‘抓乡促村’提标升级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编号:青海德跃竞磋(货物)2021-003),涉及金额185.9万元。6月11日,青海省财政厅接到举报,称德跃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经查,该项目成交供应商为青海凯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荣”)。德跃法定代表人胡继荣为凯荣股东并担任监事职务,与该项目成交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进行回避。7月6日,德跃被青海省财政局处以警告,并罚款9300元。另根据《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青财采字〔2020〕756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德跃记6分。
青海省财政厅在对代理机构2020年度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青海航之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省级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问题: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2.采购文件设置经营年限、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特定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等不合理的限制条款。青海中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省级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问题:1.采购文件设置经营年限、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特定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等不合理的限制条款;2.采购文件资料不完整或未妥善保存。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省级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问题: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2.录音录像未存档;3.采购文件资料不完整或未妥善保存。上述三家公司均被青海省财政厅处以警告6个月的处罚。
2021年8月3日,长沙市财政局收到长沙市12345政务热线移送的举报事项。经查,长沙紫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长沙市南雅中学的委托进行长沙市南雅中学艺术教室.通用技术教室等装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CSCG-202105280175)采购活动,项目预算金额180万元。2021年8月3日,该公司组织谈判小组在其办公地长沙市建湘南路黄金之城南栋C座27楼对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该公司工作人员进入评标室,称接到威胁电话,提出项目不能进行下去,谈判小组成员遂停止了评审活动。8月10日,长沙市财政局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该公司负责人称评审中“接完电话申请进入评标室与专家商量,个人认为该项目太复杂,建议以招标文件存在歧义进行废标并让专家确认,专家拒绝签字”。长沙市财政局判定,该公司所称的“接到威胁电话”等事项不属于应停止评审的法定情形,属于“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情形。2021年11月4日,长沙市财政局对该公司给予警告,一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
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在代理“和平街办事处钩臂式垃圾箱维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过程中未严格把控,在明知供应商投标文件存在诸多明显问题应当废标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收取供应商武汉先科环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贿赂后,允许武汉先科环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对开标后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劝说评审专家违规进行二次评审。2020年10月29日,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对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罚款人民币5万元;2.禁止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在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代理洪山区政府采购业务;3.没收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14700元。据悉,上述案件中三家涉事供应商也同时被处罚。其中,武汉先科环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784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参加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活动。武汉江城博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49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参加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活动。武汉高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49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自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参加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类:虚假投诉、非法转包等其他违法行为

除上述六类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外,其他违法失信行为也多有涉及。

山西警胜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原山西警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诉山西省中医学院双东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晋政采【2021-0037】S15-C18-S1)中,反映成交供应商造假,但无法证明自身证据来源的合法性。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021年12月28日,该公司被山西省财政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余姚市金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2019-2021年度余姚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 (定点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不按投标承诺违规加价收取维修费用”、“未经核准擅自到非定点企业维修,维修结算单未真实记录交车时间”的违法行为,2021年11月1日,该公司被余姚市财政局处以罚款230.90元(维修金额46180.50元的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2021年8月30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网友向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投诉“郧阳区政府采购项目为何项目经理能重复在建”。经核实,湖北楚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标“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崌峪村6、7、8组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后,项目经理人余某在该工程未完工验收的情况下又先后承担了其他4个项目的项目经理人,在4个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承诺谋取中标。2021年6月8日,郧阳区财政局依法向湖北楚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郧财采罚告〔2021〕1号),在规定期限内,该公司就部分采购项目的违法情形提交了陈述,但未就拟处罚事项提出异议。2021年9月1日,郧阳区财政局对湖北楚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的(郧阳区2020年第一批谭家湾镇香炉山村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项目,郧阳区柳陂镇史家院村六组公路扩宽、硬化工程项目,郧阳区杨溪铺镇烽火山村环境整治项目,郧阳区五峰乡肖家河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对其处以13398.24元的罚款(中标金额的千分之六),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河北省财政厅在投诉处理办案中发现,河北天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并于2021年7月7日对该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后查明,该公司2021年4月16日向河北省财政厅递交的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回复函系该公司伪造。河北省财政厅认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关于“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的规定。有关事实有本机关请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对其“回复函”真伪情况甄别的调查取证函,及其甄别后的回函;询问记录等证据证明。2021年8月24日,河北省财政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及相关)》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印发冀财处罚〔2021〕2号,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8850元整。2.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020年8月17日,“数字鼓楼”机房和网络运维及信息化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102]RWZB[TP]2020001)确认福州达信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人。达信通公司与区数字办于2020年8月19日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8.1万元。同日,达信通公司将该项目转包给福州鼓楼攀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与攀登公司签订一份金额为人民币92.8万元的服务合同。2021年8月23日,福州达信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被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处以4960元的罚款(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北京航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参与了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山西大同大学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晋政采[2020-0038]G18-C12)并成为中标供应商。在财政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该公司提供虚假情况。2021年7月2日,山西省财政厅发布晋财购罚决[2021]1号,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10485640.20元千分之五即52428.20元的罚款,同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广州瑞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以非法手段取得投诉证明材料,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海南省财政厅将其认定为“虚假、恶意投诉”。2021年6月4日,海南省财政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都江堰蔚政广告有限公司在理县县委宣传部2020年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建设采购项目(第二次)评审过程中联系评审专家,2021年1月22日,理县财政局对该公司作出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的行政处罚。
南阳鑫御车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南阳市亿众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2021年1月8日,两公司均被南阳市财政局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责编:戎素梅)


注:因处罚时间到期等原因,部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现已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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