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来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位置 返回首页 资讯中心 【专家观点】政府采购应助力中小企业走出国门

【专家观点】政府采购应助力中小企业走出国门

公告内容

■ 白志远


放眼全球,政府采购的历史很长,但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历史并不长。政府采购市场的保护促使了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自美国制定《购买美国产品法》(Buy American)后,政府采购逐步成为大多数国家保护本国企业的一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政府采购市场的保护政策是一把双刃剑,在保护本国企业的同时,也限制了本国企业进入其他国家政府采购市场的机会。
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标志是欧共体的成立,该组织内部率先打破市场保护,相互开放政府采购市场。1979年,由发达国家达成的《政府采购协议》(GPA)是政府采购市场全球化的标志。GPA的产生,源自原关贸组织发达成员国内部市场饱和,急需开拓国外市场。GPA签署三十多年来,其成员数目不断增加,而且大多数成员是发达国家,其涵盖的市场份额非常可观。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以及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要求,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从根本上讲,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实际上是扩大了我国国际贸易市场空间,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开辟了一条新道路。GPA属于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多边协议,加入以GPA为核心的政府采购自由贸易协议体系,通过以“市场换市场”,可使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创造更多机会,也让我国企业参与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竞争时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
近些年,国际自由贸易有了突出的新动向。越来越多的国家,既有GPA成员国,也有非GPA成员国,在签订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议中均设置了政府采购自由贸易协议章节。这说明,政府采购从国内政策工具扩展为影响国际贸易的政策工具,也成为全球化时代政府采购国际自由贸易的政策工具。
我国目前尚未加入GPA,我国企业在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中仍处于不利地位。但是,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自由贸易协议中包含了政府采购的相关章节。协议方之间可依据开放程度、对等原则,用我国国内部分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换取相应的国际政府采购市场对我国企业的开放。这不仅有利于提升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而是有利于我国扩大相应行业的就业机会。
参与国际贸易竞争,不言而喻,大型企业天然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其实,我国申请加入GPA起,开放梯次划分就先以东部沿海诸省市为主,然后才是中部和经济欠发达的西部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这样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思路和策略的根源在于,东部沿海地区大型企业数量多,国际竞争力强。在“以市场换市场”的改革开放中,中小企业被认为只能止足于国内,没有走出国门并参与到国际市场的能力,而是等待大企业冲出国门,尽量拓展国际市场,把国内竞争力小且压力不大的政府采购市场留给中小企业得以生存和创新。
但实际上,我国中小企业中不乏具有先进科技成果的佼佼者,且有望成为具有能动力的创新承担者。政府对其创造力的培养和强化十分重要。政府对其的扶持和培养,不能仅局限于让其背靠大型企业“大树后边好乘凉”,与大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或仅成为政府采购产品供应链中的一环。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方面,我国可充分借鉴国外的做法。以韩国为例,韩国的大型企业占比较小,扶持中小企业开辟国外政府采购市场成为其政府采购开放的主要目标。可以说,中小企业是韩国“以市场换市场”的中流砥柱。韩国政府不仅给中小企业发展与创新施压,同时为其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政策支持。被指定为“产业融合创新类型”的中小企业,其生产的产品将被列入韩国中小企业风险部指定的中小企业技术开发产品优先购买对象清单,此外,这些企业在参选出口海外支援对象时,会获得一定的优惠政策。另外,被指定为“示范企业”的中小企业可获得研发资金的支持以及信保优惠等。
依据韩国的做法,我国政府既要扶持大型企业,更应积极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国外政府采购市场。
首先,扩大国外政府采购市场中小企业的交易机会,增强对中小企业参与国际政府采购的支持力度。由于,政府采购市场较其他市场交易封闭性强,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单独努力进入国际交易中。因此,需要政府多渠道和多措施的给予支持与援助。建议专设项目和机构,集中扶持那些在国内采购市场中技术能力和品质获得认可的优秀中小企业,进军国外采购市场。在此基础上,为已选定进军国外采购市场的企业,开展商谈牵线、派遣出口贸易中小企业协作组织、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国外采购展示会等。国外展示会能够使中小企业直接接触到其难以接触的外国政府采购负责人及供应商。另外,还可从政策、税收、金融政策等方面扶持中小企业增加政府采购出口合同。
二是加入GPA协议及其他协议形成的采购市场。我国积极谈判加入GPA,通过签订协议进入40多个参加方的政府采购市场,分享近2万亿美元的采购市场,可直接扩大我国国际贸易份额;积极通过区域间的政府采购贸易协议,加快进军欧盟政府采购市场,能在长期内稳定交货,提高信赖度,有助于进军其他采购市场;积极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拓展与缔约国间的政府采购市场。另外,建议设立政府采购国际招投标援助中心等非营利组织,为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企业直接参加国外采购市场投标提供支持。
三是培养海外政府采购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如果开展国际政府采购业务的企业缺乏或无法聘用到具备国际贸易和国际采购专业能力的人才,即使这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断努力进军国外采购市场, 收效也会不大。为了弥补从事国际政府采购的企业专业人才量不足的问题,建议有意向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可以和当地的高校或者政府采购协会合作,为企业设置国际政府采购相关人才培训的课程。被企业录用的从业人员在实习期间,就要模拟完成企业参与欧美、日韩等不同国家政府采购的提案书等招标实务工作。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府采购研究所执行主任)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