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3月5日(略)时起至(略)4年3月8日(略)时止(延时(略)”(***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黄浦区合肥路(略)号(略)室房屋,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卢(略);核准日期(略)年2月(略)日;房屋类型:新工房1;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略)年;所有权来源:房改售房;总层数(略)。
土地宗地号:卢湾区淮海中路街道(略)坊2/2丘((略));使用期限:未记载;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用途:住宅。
评估价(略)。
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略);增价幅度:2(略)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略)年3月5日(略)时起至(略)年3月8日(略)时止(延时除外)。
三、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略)”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略)申请(略)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略)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四、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略)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略)钟。
五、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略)委托的拍卖(略)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略)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略)陪同看样。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4年2月(略)日(略)负责向本院反馈。
九、竞买人应(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略)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略),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略)4年3月(略)日(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略)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略)等情况。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略)络竞价(略)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略)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略)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略)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略)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略)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四、如需线下(略)(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略)权人(略)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略)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略)
咨询电话(略)-(略) (略)赵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略)an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略)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