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略)拟对南宁国际(略)核心区东侧)闲置场地进行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1.招商人名称:南(略)
2.招商人地址:(略)号办公室
3.联系人:(略)p>
4.联系电话(略)-(略)
二、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国际(略)核心区东侧)闲置场地
2.项目编号(略)-(略)-(略)
3.项目地址:(略)>
4.标的物:长(略)m、宽(略)m,占地面积(略)㎡,按现状出租。
5.经营业态:临时场地,主要用于存放园区内配套道路项目施工的设备设施及材料。
6.租赁期限(略)个月;无免租期。
7.招商单价(略).5(略)/㎡•月。
8.履约保证金(略)。
9.(略)方式:租金按一次性(略)全部租金的形式。
三、竞商人资格要求
竞商人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才具备竞商资格。
1.竞商人是经国家工(略),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在南宁国际铁路港红线范围内承担配套市政道路项目建设施工的企业(竞商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2.竞商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略)(***失信(略)站(***或各(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铁路部门纳入限制的企业。
3.接受招商人提出的相关招商要求。
四、竞商须知
1.(略)及答疑
(1)(略)及答疑时间:自(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略)止。本项目仅接受竞商(略)发布公告。竞(略)自行(略),具体操(略)站首页底(略)”的“常(略)站客服电话(略)-(略)-8-3。
(2)(略)材料:竞商人(略)”(略)以下相关资料,即竞商保证书扫描件(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略)扫描件、竞商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及符合竞商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需盖有单位公章)。
(3)资质审核:竞商人(略)并按时缴纳竞商保证金,同时通过竞商资质审核后方可获得竞商资格。
①(略)材料递交时间:自(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略)止。
②竞商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略)上提交给招商人,由招商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获得竞商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的竞商人按弃权处理。
③资格初审材料审查时间:自(略)年5月(略)日8(略)起至(略)年 5月 (略)日(略)止。
2.竞商保证金
(1)竞商保证金:人民币(略)(略)。(合同签订之日起直接转为租赁保证金)
(2)竞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止。保证金以汇款实际到账为准,逾期未到账视为无效竞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等其他方式,请在转账凭证中“用途”一栏注明“临时停车场竞商保证金”的字样。竞商保证金必须由竞商人通过其自有账户一次性(略)至招商人指定账户,不得通过其他途径代付代垫。招商人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略)
账户名称:南(略)
账号(略)
(4)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竞商保证金直接转为租金。中商人接到招商人提供的合同正本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如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作中商人放弃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招商人重新组织招商。
(5)对于未中商的竞商人,竞商保证金将在招商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竞商人蓄意扰乱、阻碍竞商秩序,严重影响竞商的;
②竞商人之间互相串通竞商的;
③竞商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④中商人主动放弃的;
⑤中商人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中商人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造成中商结果被取消的;
⑥中商人未按招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3.竞价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商(略)上公开竞价的方式,以最终报价最高的竞商人确定中商候选人。
(2)公开竞价过程实行招商底价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竞拍,每次加价的额度(报价步长)为0.2(略)/㎡•月。
(3)线上竞价室开启时间:
①本次线上竞价的持续时间为(略)钟。
<(略)竞价室开启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上午(略)时,关闭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上(略)络等其他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竞价时,我单位以电话方式告知竞价时间。
③本次线上竞价设置了1次自动延时功能,即竞价室关闭前1(略)钟内,若有竞商人报价,则竞价室关闭时间将会延时1(略)钟,最多延时3(略)钟。
④所有竞商人均须根据上述规定时间,提前(略)钟通过“随机码(略)”的方(略)”,进入“竞商大厅”,本包件的线上竞价室开启后,进入竞价室参与竞价。未参加线上竞价的竞商人,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关于本次招商的特别要求
1.本项目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竞商人应充(略)了解标(略)对港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2.中商人严禁在该场地上私搭乱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合同期内,不得进行转租、转包、转借他人,不得改变场地经营用途。
3.出租场地的日常维护由中商人解决,招商人负责督查租赁期内出租项目的安全、日常管理等事项。如该场地有建设需求,中商人须无条件搬离,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还,招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切经济损失由中商人承担。
4.如在租赁期内发生违法违纪事件,中商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中商人在租赁期间应自觉接受地方管理机构及招商人的检查,由此而造成的罚款等相关费用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拟签订合同的主要(略)公司合同文本,且合同样本修订解释权属于招商人,招商人将按照其审查通过的合同正本,与中商人正式签约。
六、本招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南(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