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略)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略)。(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略)原件)
(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略))供应商须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略))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拟派项目经理须(略)或机电工(略)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略)、无不良记录(提(略)、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略))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略)”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