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县易水初级中学专用教室建设项目已由易县发(略)以易政发改((略))(略)号、易政发改((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教(略),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易县教(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易县易水初级中学专用教室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W(略)SH-(略)-(略)
(3)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交货地址:(略)span>(5)供货期限:根据(略)环境,按甲方要求施工。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艺体楼设备配备,3号教学楼设施设备,安防监控(略)建设,校园广播(略)建设,门卫警用器械购置等,建(略)正常教学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略)〕(略)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略)站查询投标人是 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略)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3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
3.5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部(略)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部(略)进行评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该项目属于非专门面(略)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第八条规定:本项目预算预留不低于(略)%以上((略) (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略)(略)),要求获得中标合同的投标人按上述预留份额(略)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签订的(略)包意向协议(小微企业投标无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于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略)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略)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至(略)年5月(略)日9-(略)时(北京时间),(略)“E(略)”及河北省公(略)同时(略)、清单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略),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 6月(略)日9时(略)(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略)及(略)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略)的或者未(略)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无需(略)参与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略)解密或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略)(略)钟,投标人需使用(略)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河北省公(略)、E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系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河北(略)
地址:(略)pan>
联系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