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略)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备案编号(略)[(略)](略)。
2、采购预算(略)/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附件,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4、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略)采购(略)。联系电话(略)-(略)、(略)-(略)、(略)-(略)。联系地址:(略)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略)(***)首页供应商用户(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略)操作。
(略)-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略)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略)操作。在(略)、(略)前,应当按(略)和信息完善,(略)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略)(四川省)(略)互认范围的(略)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略)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略)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略)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略)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略)操作;未(略)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略)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略)操作。互认的(略)-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略)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略)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略)技术支持:<(略)-(略)客服进行咨询
(略)服务电话(略)
(略)-办事指南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