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河延安城区重(略)水土保持(施工标项) 投标保证金账(略)延(略)营业部(略);
延河延安城区重(略)水土保持(监理标项) 投标保证金账(略)延(略)营业部(略);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略)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延河延安城区重(略)水土保持已由延安市(略)《关于延河延安城区重(略)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延行水审发〔(略)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招标代理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依据延(略)《关于延河延安城区重(略)水土保持施工及监理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建发〔(略)〕42号(略)划(略)为1个施工标项,1个监理标项进行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延河延安城区重(略)水土保持治理。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延河延安城区重(略)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略)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略)施工经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负责人须具有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土保持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略)”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②凡(略)站(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略)span>5月(略)日8时(略)至 (略)年5月(略)日8时(略),使用(略)锁(略)全(略)(陕西省.延安市》(略)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略)(陕西省.延安市》(略)(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 6月7日9时(略)(略);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略)7号楼二楼公共(略)交易三厅。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略)安市》(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略)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略)和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全(略)(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
联系人:(略)n> 呼文战 电话:(略)
代理(略)
联系人:(略)span> 电话:(略)-(略) (略)
监督单位:延(略)招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