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及日常涉税咨询服务
二、采购单位:(略)、(略)、(略)。
三、采购内容:
1.出具(略)年度企业所得税鉴证报告及(略)按照税法要求完成税收优惠、资产损失等涉税相关事项的备案工作。
2. 提供日常税务咨询服务。
3. 提供税务培训。
四、项目预算:不超过(略)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付款方式:汇款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师事务所登记证书,在(略)并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项下的采购活动;
(3)申请人及申请人为本项目组建的服务团队近三年应具有至少一场大型央企/国企或其二、三级成员企业服务经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略)会计师或注(略)所在行业业务(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服务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名单及工作简历);
2.供应商不得(略)站 (***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略)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技术服务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略)税务师执业准则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甲方提供的纳税资料进行审核、(略)析,并发表专业意见。
2.根据执业规范的要求,执行审核程序,为甲方的委托事项提供审核服务。
3.有责任就业务服务成果向甲方解释,并在业务报告中说明。
4.主审人员必须全过程跟踪审计,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事项,出具真实、合法的审核报告。
5.履行保密义务,供应商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
6.最终成交供应商服务团队应在签订服务合同后(略)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审计(略)收集审计资料不少于(略)个工作日,(略)审计人员不少于4名且参与审计的人员名单进场前3个工作日提交给甲方。(略)审计结束3个工作日内出具鉴证报告初稿,并至我司对鉴证报告初稿进行汇报与沟通。(略)年5月(略)日前出具正式税审报告书。
九、其他要求
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略)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所有(略)。
2.对于恶意竞争价格,后期服务不能按时(略)将对该供应商进行适当处罚。
3.询比价结束后,对成交供应商(略)供应商黑名单。
4.报价以人民币(略)为单位,小数点最多保留两位。详细内容请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