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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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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交通大厦广告位租赁(2024-2029年度)招标公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安徽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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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4-04-1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合肥市新交通大厦广告位租赁(2024-2029年度)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审批信息项目名称:合肥(略)广告位租赁(略)公司项目地址:(略)审批单位信息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略)代理机构(略):安徽合肥公共(略)项目见证时间(略)-(略)-(略)公告正文合肥(略)广告位租赁((略)-(略)年度)公告项目名称合肥(略)广告位租赁((略)-(略)年度)项目编号(略)B(略)公司委托方承诺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略)性和准确性负责。交易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略)联系电话(略)-(略)、(略)-(略)电子交易(略)电子交易(略)电话(略)电子服务(略)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略)电话(略)-(略)公告期限公告期(略)年4月(略)日9(略)始至(略)年5月9日(略)止。一、出租标的情况出租标的租期(年)租金底价((略)年)交易保证金((略))合肥(略)广告位(略).(略).(略).标的坐落位置: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与胜利路交口东北(略)。具体广告位位置及范围以(略)踏勘为准,意向承租人须认真踏勘(略)以充(略)了解标的现状,如有疑问主动向委托方咨询。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土地使用权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略)相关证照。标的租赁用途要求1.租赁标的的用途为广告发布。2.承租人使用上述标的须符合广告位设计用途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发布一切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并按要求自行办妥环评及合法经营手续,依法诚信经营,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略)1.租金每(略)个月(略)一次,先(略)后使用。第一、二年租金均为成交价,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基础上递增5%,第四年租金与第三年一致,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基础上递增5%,第六年与第五年一致。2.本项目给予免租金广告位安装期(略)天,免租期不包含在租期内。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后首年六个月租金金额总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保函格式详见合同附件)或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提交,具体要求详见租赁合同。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1.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2.截至公告发布日前(含当日)两年内(以被认定的违约行为实际发生的时间为(略)未(略)存在合同违约情(略)指与(略):(略)理关系。)3.截至公告发布日前(含当日)两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具有不少于2个户外广告或城市轨道交通广告媒体的经营业绩,且合同签订时间不在同一年度。(注:城市轨道交通定义:依据《城市(略)基本术语标准》(GBT(略)-(略))术语解释,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略),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市域快速轨道(略)。)(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参与。三、承租条件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略)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现状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标的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数量为准。标的实际数量与本公告所列示数量不符的,不调(略)成交价格。出租标的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承租人和本项目(略)的营业执照主体(营业执照名称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承租人存在转租行为,委托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及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相关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4.租赁期内,承租人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标(略)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略)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6.《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及广告媒体设备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7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7.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8.特别说明:(1)本项目委托方仅提供广告发布位置,以下事项承租人须自行自费(略):①承担媒体建设及后期租赁过程中的运营维护、广告画面的制作上下刊、媒体清洁、广(略)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维修及媒体升级改造等所产生的费用;②(略)消防报验、审批,工商等所有相关手续,委托方协助配合,若最终因消防、工商等部门要求取消商业的,承租人可(略)退租手续,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③负责广告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日常维修工作,委托方协助配合。(2)承租人在广告位建设过程中,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消防要求,委托方有权对承租人使用产品进行检查和抽查,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承租人应及时落实(略)改,杜绝采购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须及时(略)治。如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解除合同。(3)本项目可(略)范围内建设不超过(略)个广告媒体,其建设原则(略)①其建设的广告设施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②其建设的广告设施必须保证安全牢固,美观有序;③其建设的广告设施需避(略)原有的必要设施;(略)楼体外立面及楼顶不得建设任何广告设施;⑤其建设广告设施所涉及的任何审批申报由承租人自行负责。(4)委托方建议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及媒体形式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总数不得超过(略)个,承租人最终广告位设置方案、媒体形式、画幅规格须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位置数量(个)媒体形(略)1楼大厅东墙1LE(略)1楼电梯前室6LC(略)电梯箱体内部9LC(略)停车场≤(略)拉布灯(略)西北≤3玻璃护栏贴、立式等大东门4号出口≤3拉布灯箱大东门5号出口(暂未投入使用,投入使用时间待定,不因此调(略)租金)≤3拉布灯箱总数≤(略)(5)经营过程中禁止(略)加工、禁烟雾、禁明火及一切可能触发消防报警(略)的行为,未经委托方同意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出售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法律禁止的产品。(6)本项目委(略)络接口,承租人自行报装调试。(7)广告位置、数量、接入条件、交付时间最终以委托方实际交付标的物为准,委托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8(略)公司委托合肥(略)对租赁标的进行管理,作为本项目管理方。(略)公司及合肥(略)签订三方租赁合同,租(略)公司收取,合肥(略)代为(略)手续(略)公司开具。(9)合同期内,承租人须严格遵守以下经营要求:①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禁止发布烟草类以及一切违反、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控制酒类、医疗类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不得发布损害城市轨道交通形象、声誉的广告。②无违规经营不良信用记录。在取得本次广告经营权期限内所有发布的广告画面需向合肥(略)报备审核,并通过审核后方允许发布广告。③承诺并同意广(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④承诺在经营期内保证常规媒体总量不低于(略)%用于发布公益广告,(略)对公益广告的阶段性强制要求。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租赁合同》。四、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参与前须知1.意向承租人须(略)电子服务(略),首次(略)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略)兼容的(略),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略)办事指南。2.意向承租人查阅公告后,如参与竞价,则须(略)电子交易(略)完成交易信息填写,编制加密竞价文件并递交。3.参与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略)-(略),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略)(非项目咨询)。交易保证金交纳1.意向承租人应当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形式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达本项目本次公告指定账号,且应当从意向承租人账号转出。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合肥市(略)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略)账号(略).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合肥市(略)将从交易保证金查询(略)中查询交易保证金信息,并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3.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略)或子公司代交交易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的,交易保证金无效。未按要求提交交易保证金的,评审不通过。注意事项(略).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意向承租人参与后续项目竞价时,注意勿将交易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2.如本项目前次成交失败,委托方退还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人重新参与竞价的,须向本项目重新公告对应公布的交易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交易保证金无效。须递交的竞价文件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资料)意向承租人应根据要求制订竞价文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1.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2.(略);3.承诺函;4.广告经营业绩合同。注:如意向承租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未能明确反映出项目公告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签订时间、业绩类型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审委员会不予认可。资格审查资料中不得含报价内容,否则评审不通过。(二)报价资料报价单。备注:意向承租人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准备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或电子签章,详见《竞价文件格式》(本公告(略)附件1)。竞价文件的制作1.加密竞价文件(未提供的,竞价无效)(略)加密竞价文件使用安徽合肥公共(略)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略)制作生成。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略)递交。2意向承租人请注意:①意向承租人需采用最新版竞价文件制作工具(略),具体请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略)-投标工具(略)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竞价文件制作工具(略);③各意向承租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加密竞价文件制作错误,因此导致竞价无效,责任自负。2.本项目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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